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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办发〔2017〕83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向世界发出邀约请天下朋友做客·2019相聚盘锦”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08-02
主 题 词:

盘政办发〔2017〕83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向世界发出邀约请天下朋友做客·2019相聚盘锦”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2 浏览次数:241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七届第67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现将《“向世界发出邀约请天下朋友做客·2019相聚盘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       

 

“向世界发出邀约请天下朋友做客·2019相聚盘锦”工作方案

  以2019年北京至盘锦高铁开通为契机,积极融入京津冀一体化和环渤海经济圈,为构建旅游设施国际化、旅游体验特色化的产品体系,提升我市城市旅游影响力,打造京津冀地区旅游“大花园”,建设国际化区域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目的地城市,拉动经济稳中求进,助推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2019相聚盘锦”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辽宁代表团时“三个推进”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发展全域旅游、推动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部署。要充分利用北京至盘锦高铁打通盘锦与京津冀及中原腹地、全面对接优质旅游资源的有利契机,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做好“引客入盘”文章,立足现有资源,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全力引入人流、物流、资金流,加快推动我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用国际化视野,站在国家平台,对标世界标准,使旅游产业成为牵动城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全力打造国际知名的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宣传推广工程

  1.凝聚共识,统一思想

  (1)在盘锦日报、市广播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市内各门户网站及新媒体上开辟专刊、专版、专栏,系统宣传“2019相聚盘锦”工作计划,全方位解读工作要点,介绍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营造“2019相聚盘锦”社会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高铁开通将大力推动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拉动经济增长的重大历史机遇上来;统一到全域旅游全民参与和“人人争做东道主、人人都是导游员”思想上来,让游客享受环境、享受休闲、享受服务,展现我市国际化城市魅力。(市委宣传部负责)

  (2)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全社会广泛开展“2019相聚盘锦”宣传工作,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演讲比赛、征文等广泛宣传“2019相聚盘锦”的重大意义。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全市上下开展“绽放笑容,喜迎2019”主题活动,强化“国际化礼仪培训”和“外语培训”,倡导微笑服务,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市委宣传部负责)

  (3)结合“文明城、卫生城、园林城”三城联创工作,通过提升城市街区环境、完善公共设施功能、增加休闲娱乐街区、布局城市景观小品等,实施精细化和网格化管理,推进亮化、园林园艺化、国际化工作,打造宜居、宜游、宜业的新盘锦。(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2.广泛开展各类媒体宣传

  (1)全年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财经频道和新闻频道及辽宁卫视黄金时段播发盘锦城市旅游宣传片;充分利用新华社等国家级媒体专题、专栏宣传推介盘锦。(市旅发委负责)

  (2)与“百度搜索”合作,全年在首页推广“盘锦旅游”,链接盘锦各类旅游资源信息。通过新浪、搜狐、网易及携程、途牛等网站,开展网络营销、事件营销、达人营销,全方位、立体化加大旅游宣传力度。筹拍由知名演员主演的微电影,进行主题营销。(市旅发委负责)

  (3)在京津冀、辽吉黑等旅游客源地城市投放宣传广告,实施定点宣传、精准营销。(市旅发委负责)

  3.开展旅游产品落地营销

  (1)立足京津冀等城市的街道、社区,进行盘锦特色旅游产品精准营销。在北京王府井、故宫、长城等重要街区、景区设置盘锦特色旅游产品体验中心,通过VR视频体验、湿地图片展、特色商品展等方式宣传推介,提高京津冀地区游客对盘锦旅游产品认知度。(市旅发委负责)

  (2)开展京津冀地区大央企、大国企、大私企、重点高校等集团营销,引进研学旅行、商务旅行、会务旅行等出游团队。(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负责,市旅发委配合)

  (二)实施配套设施提升工程

  1.完善盘北旅游商贸区旅游接待功能

  以建设盘北旅游商贸区为契机,推动盘锦特色餐饮、购物街区建设,将盘锦北站打造成连接南北、贯穿东西、承载消费、有利集散的旅游特色小镇。在盘锦高铁站设立大型旅游服务中心,市内各旅行社、主要景区、主要酒店等将服务窗口前移,提供问询、预订、购票、租车等服务。设立大型智能化盘锦导游全景图,实现扫码导航、导游、导购功能。(相关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市商务局、市旅发委配合)

  2.完善旅游交通集散体系

  (1)依托全域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将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或接待中心融入全市新建4个市区客运公交枢纽站、20个镇中转站及村级服务站,实现运游融合发展,提高全域旅游产品可进入性和通达性。完成交通引导体系和旅游导览体系双语化改造工作,满足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功能需求。在盘锦高铁站设立大型停车场,满足旅游大巴、出租车、网约车等停靠需求。(市交通局、市市政集团、市旅发委负责)

  (2)开通景区环线车,实现“零换乘”。结合全域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根据线路运营实际,适时开通运行抵达红海滩、鼎翔、绕阳湖、广厦艺术街、稻艺文化园等主要景区的环线旅游大巴。开通“青岩寺—绕阳湖—红海滩”城际旅游班车。建立旅游出租车队和网约车队,明码标价,提供直达景区服务。在现有基础上,通过政策撬动提高出租车档次及服务质量。(市交通局、市市政集团负责)

  (3)适时开通北京至盘锦“周末观光”火车专列,组织开展京津冀地区游客“周末免费游盘锦”等系列活动。(市旅发委负责)

  3.完善住宿接待设施体系

  (1)完成民宿“百村万床”工程。简化手续办理程序,降低门槛,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市、县区(经济区)财政要设立民宿产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鼓励支持民宿产业公司化、标准化发展。〔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市国资委(市金融办)配合〕

  (2)新增商务连锁酒店或主题快捷酒店接待床位3000张,新增高星级酒店或国际品牌酒店接待床位2000张,新增温泉度假酒店接待床位1000张。(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3)推动完善鼎翔旅游区、红海滩廊道、金帛海滩、含章湖、绕阳湖等景区用水、用电、餐饮等服务功能,打造小型化、特色化、多样化的自驾车、房车营地和帐篷营地。(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4.完善特色餐饮娱乐品牌体系

  (1)推出“辽河口渔家菜”特色菜。精选3—5道特色菜品进行推广。(市商务局负责)

  (2)完善特色餐饮街区。进一步提升和丰富锦祥辽河口渔家菜特色街区、兴顺海鲜烧烤特色街区、橘子广场特色街区、锦联经典汇特色街区、二界沟渔人码头特色街区等特色餐饮街区服务功能,打造“24小时服务”美食街。(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3)推出特色餐饮名店、民宿。倡导“一店一绝”、“一宿一品”,打造特色招牌菜、私房菜。(市商务局、市旅发委负责,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配合)

  (4)完善旅游团队用餐设施。与主要景区、旅游购物设施、旅游集散设施等结合,建设“餐饮+游览”、“餐饮+购物”、“餐饮+集散”等服务综合体。(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5.打造商务会展服务体系

  (1)打造国际化会展中心。推进辽东湾新区会展中心等大型场馆建设,提升辽河左岸会展中心服务功能,发挥辽河美术馆东北最大美术馆、辽河碑林全国第一个不断代碑林优势,打造国际化会展品牌。(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2)塑造地域特色会展品牌。依托中国国际文化传播中心北方文化交流基地、亚洲艺术博览会国际艺术家东北亚驻留基地等文化交流平台,打造1—2个地域会展品牌。(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3)提升会务服务接待能力。强化各品牌酒店、高星级饭店等会务接待能力,旅行社推出“会务服务”旅游产品,推动有条件的民宿集聚区拓展高层次、小规模会议接待服务。特别要针对冬春旅游淡季,加大重大品牌会展、艺术展办展力度,填补季节性断档。(市商务局、市旅发委负责,相关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配合)

  6.完善智慧旅游平台服务功能

  (1)积极推动实现全域免费Wi—Fi全覆盖。(市大数据中心负责)

  (2)打造辽宁省智慧旅游电子合同示范市,建立行业指导性标准体系。充分挖掘现有平台潜力,建设集商务和监管于一体的“盘锦智慧旅游”平台,通过资源整合、信息整合、产品整合和发布渠道整合,实现电子合同、线上交易和整合运营一体化,方便游客,增值服务。(市旅发委负责)

  7.深入实施“厕所革命”

  持续开展“厕所革命”,推动全域性旅游厕所建设和第三卫生间建设,推动改造提升一批、新建扩建一批,实现城乡合理布局、沿线重点设置、景区全面提升的目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市旅发委配合)

  8.推进旅游特色小镇建设

  以特色旅游小镇建设带动全域旅游发展,实现旅游产业业态新突破。完成盘山太平特色旅游小镇、赵圈河湿地度假小镇、疙瘩楼稻艺文化小镇、鼎翔辽河口湿地小镇、兴隆台区东部文旅小镇、二界沟渔雁文化小镇、金帛海滩爱情主题小镇、荣兴朝鲜族风情小镇及田庄台历史文化小镇的规划建设,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形成鲜明的产品形象,打造产业支撑体系。(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9.加速盘活存量旅游资源

  项目建设要本着“引进一批、建设一批、盘活一批”原则,积极对外招商引资,全力推动盘活现有存量旅游资源。推动水榭春城、辽河左岸、黄金珠宝城等项目尽快完工,二界沟渔村、宝源温泉、含章湖、荣兴朝鲜族风情街、荣兴古驿、沉香文化小镇等在建项目尽快投入使用,辽河碑林、江南风情园、北方红木城、义乌小商品城等经营状况欠佳产品尽快转变旅游业态,形成全域旅游的有效承载和支撑。(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三)实施旅游产品国际化、全域化工程

  1.提升湿地体验型旅游产品

  (1)红海滩廊道完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推出具有红海滩符号的特色旅游项目,如:丹顶鹤放飞、红海滩婚礼、热气球、动力滑翔伞、中国最红海岸骑行等。(相关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2)推动鼎翔生态旅游区用三年时间打造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提升广厦艺术街等一批“4A级、3A级”旅游景区品质,形成全域旅游产品体系。(相关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3)依托海上平台打造石油文化展示馆,推动红海滩廊道加快石油工业游项目建设。(相关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2.提升温泉度假型旅游产品

  (1)将天沐温泉、沁温泉、宝源温泉、紫澜门温泉、五行温泉等温泉产品进行整合,打造东北地区有影响力的戏水主题度假区。(相关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2)创新温泉康体养生项目。如利用辽河口淤泥与温泉结合,推出温泉泥浴;利用稻米资源,推出米汤温泉浴;利用湿地植物资源,推出芦苇温泉浴、蒲草温泉浴;利用葡萄酒资源,推出红酒温泉浴;打造反季节温泉体验,如冰屋温泉浴等。(相关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3)积极引进1—2个具有较大体量、较强接待能力的大型主题游乐园项目。(相关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3.提升辽河口文化旅游产品

  (1)挖掘地域文化,全力打造1—2场以“印象辽河口”为主题的大型室外全景演艺产品,填补文化旅游产品空白。包装打造“中国盘锦国际金芦花节”、“红动北京、炫彩盘锦”国际青少年文化交流月等国际性文化活动。(市旅发委、市文广局负责)

  (2)依托辽河美术馆、辽河碑林举办国家级大型书画展、摄影展,将辽河国际艺术区打造成全国、全省的美学艺术基地,开展“寻找最美湿地”国际夏令营活动。(市旅发委、市文广局、市教育局,相关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3)持续开展辽河口冰凌穿越、冬季稻草艺术节、二界沟开海节、印象辽河口插秧节等特色活动,融入国际化元素,提升活动规模和档次。定时、定点开展常态化的捕鱼节、采摘节、垂钓节、观鸟节、庙会大集等活动。(相关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市体育局、市文广局、市旅发委配合)

  4.提升乡村休闲型旅游产品

  (1)推出“认养”民宿项目,在京津冀等重要客源市场对民宿进行“挂单”销售。打造“养老”民宿、“旅居”民宿,推出短期养老型民宿,提供医疗、住宿、餐饮、陪伴等服务。打造特色旅游专业村,如:酒吧村、书画村等。(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2)结合首都“菜篮子”工程,打造央企、国企、高校在盘的大米果蔬认养基地和绿色有机食品供应基地。(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3)依托辽河、大辽河水系资源,在有条件地区开通“水上游”线路。先期推动王家七彩庄园打造沿向海大道两侧“水上游”线路。(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5.完善特色旅游商品销售体系

  (1)推动旅游商品销售网络全域布局。在北京铁路局辖区内各站场开设盘锦特色旅游纪念品销售专柜、专区;在京沈高速、丹锡高速等各城市主干道出入口设置临时性移动式售货车或售货平台;培育打造一批大型旅游综合购物店;推动盘锦特色旅游商品进景区、进民宿、进商场、进超市、进酒店、进加油站等。(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市旅发委配合)

  (2)丰富特色旅游商品种类。包装打造具有盘锦地域符号的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如:盘锦大米、辽河鲫鱼、苇塘野生蟹、蛤蜊岗大蛤蜊、赵圈河野鸭蛋、辽河口红陶黑彩等,打造盘锦“伴手礼”(2斤大米、2斤海米、2斤清真点心、2斤水飞蓟油)。引进优秀设计团队,开发、设计特色旅游文创产品。(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负责,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配合)

  (3)完善购物配送体系。完善冷链运输体系,在高铁沿线各主要客源城市建立“盘锦礼物”配送站。与“三通一达”等快递网络建立合作,提供现场配送服务。(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四)实施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工程

  1.设立旅游消费零风险专项资金

  市、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共设立100万元旅游消费零风险专项资金,用于发生旅游重点投诉时先行赔付,降低旅游者购物风险,提高旅游消费保障能力。(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2.完善旅游执法体系

  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的旅游综合执法体系,探索构建“1+3”综合执法模式。公安部门要设立旅游警察队伍,在重点景区、旅游特色村设立旅游警务室、旅游警察岗亭;法院要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快速调解、审结旅游纷争;市场监管部门要设立旅游工商管理机构,有效落实景区景点和餐饮、购物场所的日常检查事宜,维护旅游消费权益。(市旅发委、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3.倡导旅游行业诚信经营

  加快旅游市场诚信建设,逐步建设覆盖全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旅游诚信系统,完善旅游行业“红黑榜”制度,建立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严格执行门票价格及相关服务价格公示制度。重点整治非法经营、虚假宣传、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行为,实行“末位淘汰制”和“零容忍”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公示并予以处罚。(市旅发委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2019相聚盘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发委,负责制定责任分工表,明确完成时限和完成标准。市财政要落实每年不少于2000万元的专项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按期达标。各县区、经济区参照执行。

  (二)明确工作重心

  各县区、经济区主要领导要将“2019相聚盘锦”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将“2019相聚盘锦”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工作和议事日程,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序时推进。

  (三)实行目标考核

  市政府将对“2019相聚盘锦”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并纳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要与各县区、经济区及各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