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盘锦市 > 市政府办文件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办发〔2010〕76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1-02-22
主 题 词:

盘政办发〔2010〕76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22 浏览次数:258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盘锦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盘锦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57号),设立盘锦市体育局,正处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按市政府《关于发布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第六次清理结果的通知》(盘政发〔2010〕6号)中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和年检事项办理。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2.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编制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市体育体制改革工作。

    (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贯彻落实上级健身活动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的发展及全市体育优秀运动员的设置与布局;指导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五)组织全市体育领域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

    (六)贯彻落实上级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管理体育经营活动的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

    (七)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体育合作与交流。

    (八)组织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承办和组织参加国家和省内重大体育比赛。

    (九)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定。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体育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群众体育科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负责群众体育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管理、审批申报统计汇总等工作。

    (三)竞训科

    负责竞技体育工作;负责竞赛管理及组织实施;负责裁判员、等级运动员的培训、管理、审批申报统计汇总等工作。

    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行使纪检监察职责。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体育局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机关编制1名,工勤编制2名。核定局长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2名,纪检组长职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