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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1-000167 主题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7-26
标  题: 盘政发〔2021〕1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气象工作的意见
发文字号: 盘政发〔2021〕10号 发布日期: 2021-07-26
主 题 词:

盘政发〔2021〕1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气象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7-26 浏览次数:4189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盘锦气象工作,推进盘锦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保障国家战略落地实施和盘锦振兴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根本方向,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科技创新,聚焦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推动盘锦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2025年,建成以服务盘锦发展战略为重点、趋利避害并举的气象服务体系、智慧精准的气象业务体系、开放协同的科技人才体系、规范有序的气象治理体系。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升,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加显著,气象服务保障国家人民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作用明显增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气象服务等领域保持全省前列。到2035年,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技术先进、更有活力、更加开放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盘锦气象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气象对国家战略实施和新时代盘锦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显著。

二、重点任务

(三)强化科技创新。完善气象科技创新机制。以盘锦国家气候观象台为基础,构建协同高效的科技创新平台,加强生态实验室、野外科学试验基地等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盘锦气象科技支撑能力。

(四)推进精密监测。发展立体化、广覆盖、智能化的气象观测。优化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加快重点经济区、生态敏感区、人口密集区以及农业、海洋、交通、能源等领域智能气象监测站网建设。推进盘锦国家气候观象台建设。发展分类、分强度的突发性、极端性灾害天气监测业务,提升局地强天气自动、精密监测能力。

(五)发展精准预报。建立无缝隙、全覆盖、精准化、智能型的气象预报预测业务体系。发展构建多尺度灾害性、极端性、高影响天气预报预测系统。建设基于机器学习的智能化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发展基于影响的预报和基于风险的预警业务。提高实况信息、预报预测产品的应用能力,完善富有盘锦特色的气象预报服务。

(六)做好精细服务。构建集决策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于一体的精细化气象服务体系,提升全媒体气象服务产品制作水平,健全城市、农村气象信息发布网络,推动物联网、大数据、5G等技术在气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实现各类精细化气象服务产品按需推送。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拓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升发布速率和覆盖范围,强化现场应急气象保障。

(七)加强信息支撑。建设盘锦气象数据中心,发挥气象数据、信息和产品在数字经济、防灾减灾、粮食安全、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生态修复等领域的保障作用。建设“云+端”模式气象大数据应用系统、气象信息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完善“天镜”综合监控系统。升级新一代气象通信网络。

(八)保护生命安全。完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强化风险动态研判和基础设施设防。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推动预警信息发布到村到户到人。发挥气象在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先导作用,为防灾减灾救灾和人民群众避灾赢得先机。

(九)服务生产发展。聚焦国家战略落地实施和盘锦振兴发展需求,提升农业、水利、交通、海洋、能源、金融、保险、旅游及重点城市规划、重大工程项目气象服务能力,发挥气象助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作用。加强农业生产气象保障,建立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产品体系,发挥气象对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的保障作用。

(十)促进生活富裕。推进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打造气候宜居城市、乡村生态宜居宜游气候名片。推动气象服务与智慧城市建设精准对接,提高城市运行管理精细化气象服务水平。开展生活、康养等气象指数服务和流行病发生气象服务。

(十一)保障生态良好。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强化气象在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中的保障作用。围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加强林田水湖草一体化保护气象监测、预警预测和风险评估,发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管控气象保障,统筹推进针对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新区的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

三、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政府各项工作同推进、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快推进地方气象立法,气象行政执法事项纳入地方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十三)加强政策保障。进一步完善与现行气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双重计划体制和相应的财务渠道。切实加大对重点工程以及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投资力度,将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所建设的地方气象事业项目投资列入基本建设计划。按照中央和地方对气象部门经费保障范围的有关规定,保障气象部门职工应享受的各项待遇与当地机关事业单位相同,做好气象部门职工的房改和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支持气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经常性业务项目的建设和维护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十四)加强人才支撑。对接辽宁省和盘锦市人才建设工程,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实施气象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吸纳气象人才参加科技创新团队、主持(参与)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和科研项目、参加重大(专项)问题调查研究,鼓励气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培养满足多领域服务需求的复合型气象人才。支持气象部门与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及国际气象机构合作交流。气象领导干部培训纳入地方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统筹安排,支持气象部门与地方开展干部交流,不断改善人才和干部队伍结构。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市委各部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盘锦军分区,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部、省属驻盘单位,各新闻单位。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印发

 


政策解读:(图解版)《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气象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