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盘锦市辽河口滨海湿地保护管理的提案》(第110号)提案的答复
洪海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盘锦市辽河口滨海湿地保护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滨海湿地保护专项规划的答复
2019年,市林湿局委托国家林草局调查规划设计院重点围绕湿地功能区划、湿地保护体系、重点工程建设、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编制了《盘锦市湿地保护总体规(2019-2025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印发实施。
(一)湿地功能区划。根据盘锦湿地资源分布特征、地形及湿地保护工作重点,将盘锦市湿地划分为三个功能区,分别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湿地水资源保护功能区、湿地污染净化及景观功能区,并针对不同类型区域湿地提出保护措施。
(二)湿地保护体系规划。规划了由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辽宁盘锦辽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辽宁盘山绕阳湾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辽宁秀水湖省级湿地公园和盘锦大辽河省级湿地公园等4处自然公园和羊圈子省级重要湿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构成的湿地保护体系。
(三)重点工程建设规划。规划实施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省级重要湿地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小微湿地1200个,面积392公顷;规划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恢复重建陆海潮汐通道30公里,修复退化芦苇沼泽和翅碱蓬湿地6130公顷;规划建立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示范区;规划开展鱼雁文化、知青文化、农垦文化等湿地文化建设。
(四)支撑体系建设规划。规划从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设、湿地生态监测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和培训、科学研究与技术支撑、社区建设等六个方面开展能力建设;制定了建立湿地保护协调机制、完善湿地资源保护利用的政策和法规体系、广开募资渠道、扩大对外合作、加强宣传教育、实行湿地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实施生态补偿政策等保障措施。
二、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的管护力度的答复
(一)构建湿地保护体系。建市以来,先后划建各类保护地11处,包括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各1处、国际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各1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2处、省级湿地公园3处、国家海洋公园1处、地质公园1处,在各类湿地资源保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中,将被整合为5处,有效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自然保护地范围及空间布局更加科学合理。
(二)协同创建辽河口国家公园。以整合优化后的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科学划定辽河口国家公园范围和功能分区,将典型河口湿地生态系统、鸟类栖息地、西太平洋斑海豹产仔地等划入辽河口国家公园范围,规划总面积17.21万公顷,核心保护区8.81万公顷,一般控制区8.40万公顷;其中盘锦14.04万公顷,占比81.58%。2022年8月,辽河口国家公园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林草局组织的专家现场评估。
(三)构建“空天地人”一体化管理体系。对湿地资源最核心的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置检查站3处,实施24小时值守,封闭管护大门32处;设置基层巡护管理站5个,配备专业巡护和执法队伍,设定路线开展日常巡护。积极争取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535万元,设置高点野外视频监控系统17处,对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繁殖地进行重点监控,初步建立了“空天地人”一体化监测管理体系,提升了保护区管护能力和管理成效。
三、关于科学保护修复滨海湿地的答复
(一)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等项目。2014年以来,国家林草局、财政部8次将辽河口湿地作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累计投入资金1.78亿元,持续开展了保护区及周边1公里范围内基本农田和二轮土地承包的7.7万亩耕地补偿,受益农户4759户,对芦苇沼泽湿地生态补水超3.5亿立方米,恢复退化湿地577公顷,清淤疏浚供水干、支渠168.23公里,修建、维修控水闸门、过水涵闸等50座,恢复翅碱蓬湿地574公顷。同时,精准实施了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修复、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制定了《辽河油田自然保护区内生产设施关停退出及生态恢复工作方案》,有序推进保护区内油气生产设施退出及生态恢复工作。以上一系列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湿地生态环境,提升了湿地保护区生态质量。通过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补偿资金,初步探索了湿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工作思路,为建立湿地保护补偿机制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实施“退养还湿”。2014年,盘锦市组织开展了“退养还湿”工作的前期基础数据调查,2015年,正式启动“退养还湿”工作,收回海域2万亩。2018年8月重新启动“退养还湿”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综合施策、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克服重重困难,顶住巨大压力,全面打响了“退养还湿”攻坚战,先后拆除养殖设施池塘580个、拆除看护房542处、池塘闸门2000个、孵化基地9个、孵化场28个,恢复湿地8.59万亩,恢复自然岸线15.7公里,造就了全国最大“退养还湿”单体工程,有效维护了辽河口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四、关于加强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的答复
(一)开展高潮位栖息地监测。2021年,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指导下,湿地国际专家的支持下,与辽宁大学底栖生物监测团队合作,将新建黑嘴鸥繁殖地区域划分八个区块开展本底调查,在退养还湿区域的高潮带、中潮带、低潮带设定9个样方,开展鸟类监测及底栖生物调查,共完成区域鸟类监测调查8次,植被调查1次,底栖生物调查2次,已完成高潮位鸟类监测及底栖生物监测调查报告。
(二)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委托沈阳农业大学开展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通过设置固定样地、样方,按调查规程开展系统调查,详细掌握外来入侵物种的生物学特性和发生扩散规律,并对其危害程度、经济影响、生态影响以及潜在风险进行评估。2023年底前完成《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监测报告》。
(三)开展滨海湿地海洋蓝碳基础数据监测。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合作,对湿地植被生物碳汇、潮间带湿地土壤沉积物碳汇、潮间带底栖生物碳汇等方面开展合作调查,为科学合理评估辽河口盐沼蓝色碳汇及生态产品价值提供基础数据,滨海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提供实证分析参数,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
(四)开展滨海湿地固碳能力研究。2012-2020年,与中国地调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合作开展了《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的固碳能力探测与评价》项目,取得了“辽河三角洲芦苇湿地固碳潜力统计”、“辽河三角洲滨海湿地水域固碳能力综合调查与研究”、“辽河口滨海湿地沉积有机质的源解析及储存能力评估”等研究成果。2021-2023年,持续对辽河三角洲全球增温监测站1站 (CR0WNIII)、滨海湿地rSETs监测站四站(rSETs-4)、水文监测井10 口、辽河三角洲全球芦苇植物园等进行跟踪监测。
(五)推进辽宁盘锦湿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沈阳农业大学合作,建设完成了辽宁盘锦湿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沈阳农业大学依托辽宁盘锦国家野外站开展的在研科研项目共1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5项,省部级项目5项,累计可使用科研经费达1200万元。近3年累计发表论文32篇,其中SCI检索24篇,累计影响因子达98.352,累计被引次数达到45次;出版专著1部;授权专利3项,授权软件著作权12项;形成“北方滨海湿地退化机制及生态修复理论技术研究与应用”科技成果1项,于2021年获辽宁林业科技一等奖;完成辽宁省重点湿地监测报告4项,辽河口国际重要湿地鸟类监测报告4项。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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