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推动家政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76号)的答复
梁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家政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局非常重视,责成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办理提案事宜。现将推动家政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安排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适时推动立法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家政服务行业法律法规体系,为完善行业监管机制、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规范行业发展和保障各方权益提供法制依据,是促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发展的根本保障。第一时间向市司法局相关科室了解立法程序
等相关内容,同时梳理学习各地家政服务条例情况,并调研家政服务业相关工作。
2.加强宣传与培训。通过媒体、网络、社区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家政行业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对家政服务业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同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家政服务业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市商务局组织盘锦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召开盘锦市“提质扩容促家政 诚信服务进万家”主题宣讲活动,并开展盘锦市家政服务诚信经营签字承诺,对家政服务人员、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和职业素养。
3.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市人社部门高度重视家政服务职业资格和职业等级认证工作,精准开展技能提升,推动家政行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市家政服务员职业包含母婴护理员、家务服务员、家庭照护员都可以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养老服务可以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渠道考取证书。也可以考取由人社部门颁发的老人陪护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老人陪护等1782人次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1409人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社评组织共开展14个批次767人次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涵盖了健康管理师等9个职业,认定合格573人。
4.推广使用《商务部家政行业统一合同》。引导家政服务企业统一使用商务部制定的家政服务行业三方合同,印制商务部家政服务合同范本5000份,分发给域内家政企业,提高企业、家庭服务员严格按合同办事、诚实守信的自觉性。鼓励行业协会按照协会章程制定相应质量规范和服务标准,规范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同时研究探索建立社会评价、失信惩戒等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增强诚信和守法意识。
5.推进家政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全市重点家政企业依托商务部家政服务业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家政企业信用记录和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逐渐形成分类清晰、标准规范、内容完整、丰富详实的信用记录。同时以我市家政行业协会为平台,指导会员单位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切实遵守行规行约,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会员单位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并在3.15等重要节点开展诚信宣传活动。
6.推动行业标准化发展。鼓励企业建立企业标准,指导企业编制《家政服务业行业标准》《家政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家政服务业收费标准》等,积极参与省级和国家级标准制定,进一步推进家政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家政服务质量提升。与市市场监管局共同指导盘锦好姐妹家政服务公司启动了家政服务标准化建设项目,并向省有关部门申报了标准化试点项目。
7.开展技能大赛。为提高我市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积极推动巾帼家政服务业职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培树一批巾帼家政服务品牌,集中展示家政服务人员“爱岗敬业、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提升社会群众对家政服务行业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市妇联、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联合举办盘锦市第二届巾帼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暨辽宁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家政服务赛项盘锦市选拔赛,本次大赛设置母婴护理员、整理收纳师、家务服务员、家庭照护员、养老护理员5个赛项。重点考核参赛人员对人社部颁布的《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国家标准委颁布的家政服务行业标准等知识技能要求的掌握程度。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推进家政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上岗服务标准监督机制,组织家政企业继续推进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消费者及家庭服务员投诉调解制度及档案、企业所管理或服务的家政服务员情况、服务质量跟踪管理制度及工作档案记录等。继续推行“一人一码”制度,积极宣传“一人一码”的好处,既可以知晓上门服务人员的企业信息、个人信息、健康状况、培训情况和从业经历,又为安全放心用工保驾护航,同时产生纠纷可以在线投诉和受理,保障了家政服务员和消费者的双方合法权益。
2.开展家政服务招聘季活动。组织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家政企业,针对家政服务求职者特点,利用自媒体等形式,通过快手、抖音等各类互联网平台招聘渠道进行直播带岗活动,在直播间介绍家政服务企业规模,岗位需求,展示家政服务员良好就业前景等招聘信息。
3.扩大宣传。深入宣传贯彻国家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有关政策精神,充分展示新时期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新形象,积极宣传家政从业人员先进事迹。同时在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家政服务业法律法规宣传,宣传推广我市家政品牌企业和创新经验,着力引导社会提高对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认识,提升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
联 系 人:苏丹
联系电话:18742326665
盘锦市商务局
2024年8月15日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1007870号-1 辽公网安备21110002000056号
技术支持单位: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27-228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