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举办“乐享生活 繁华盛宴”全民购物节的提案》(第31号)的答复
尊敬的刘艳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举办“乐享生活 繁华盛宴”全民购物节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及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商务部“消费促进年”各项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全市消费回升向好态势。
2024年,我市发挥节庆活动、政策举措、创新激励的叠加效应,坚持“政策+活动”双轮驱动,“线上+线下”双向发力,突出商旅文体融合,强化市县区联动,持续优化消费环境,不断创新消费场景,打造盘锦消费品牌,积极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盛惠、全媒宣传的消费氛围,全力挖潜消费增量,最大限度恢复和扩大消费,系统化、体系化、长期化推动促消费工作,切实将盘锦消费做优、做活、做久。
2024年,以开展四季主题促消费活动、打造消费新场景、创新消费新模式、创建消费新品牌、推动消费新融合、挖掘消费新动能为主线,利用好全省出台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印发了《2024年“乐购盘锦 惠享美好”促消费系列活动方案》,推动消费持续扩大,全年开展各具特色的促消费活动不少于200场。
1.围绕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点节日时段,开展“祥龙迎春,全民GO”“乐享寒假 美好时光”“春暖四月 惠享全球”“幸福五月 缤纷惠购”“粽香端午 浓情六月”等主题促消费活动,根据对我市7家零售样本企业监测显示,端午期间,销售额实现912.2万元,同比增长11.9%。
2.组织开展“三折消费月”活动,动员19户商家73个商品参与活动,签订160余份“放心消费在辽宁”承诺书。一是开展“购爱车”促消费活动。3月8日至10日,在盘锦辽河国际会展中心举行盘锦市第十九届汽车电商博览会,展会现场,兴隆台区卡盟加汽车装饰装潢中心推出两款太阳膜进行3折销售(原价分别为2580元和1980元,折后分别为774元和594元)。活动期间,销售25套。二是开展商旅融合三折促消费活动。依托我市旅游资源,会同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开展“这一季到红海滩踏春观鸟来”活动。从3月1日至4月30日,提前一天将此活动微信公众号进行转发并扫码预订,可以免门票游览红海滩(门票原价110元),吸引外埠游客及省内居民外出消费。三是开展商体融合三折促消费活动。以体育为牵动,开展三折强体魄活动,全民健身中心推出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8:00至12:00,原价每小时50元的羽毛球和乒乓球门票调整为每小时9.9元,活动贯穿整个三月。四是开展新场景新模式三折促消费活动。组织辽宁丰瑞天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辽宁华原葡萄酒庄通过微信小程序、淘宝天猫、京东等平台,将水飞蓟食用油和绿缇山楂酒打三折进行推广,开展促消费活动,提升我市特色地工产品在全国的认可度和知名度。活动期间,销售额实现1.1万元。
3.开展汽车、成品油联动促消费活动。为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汽车、成品油等大宗商品消费,盘锦市自2024年3月8日至3月25日,采取市、县区叠加联动的方式,总计发放830万元汽车消费补贴,带动销售额2.7亿元。
4.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为进一步推动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全链条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为全市人民送上一场精彩纷呈、热烈红火的消费盛宴。5月31日起,市县区同向发力,安排960万元促消费专项资金,开展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活动期间,累计销售车辆1487辆,带动零售额2.27亿元。其中,以旧换新车辆370辆,零售额0.5亿元。
5.提振餐饮消费,举办台湾美食节活动,带动餐饮、文旅消费约900万元。
6.开展夜经济促消费活动。发挥百年福街、广厦艺术街等省级夜经济街区的带动作用,开展“潮玩奇妙夜”“国际湿地啤酒海鲜节”等促消费活动,日均客流量可达0.8万人次。
7.参加辽宁夏日消费季暨“国潮臻品馆”活动,组织我市大米、水飞蓟、碱地柿子、葡萄酒、苇编等具有盘锦特色的产品企业参加“国潮臻品馆”活动,展示我市地工产品,培育“国货”“潮品”消费新增长点。
8.开展汽车展会促消费活动。组织举办第五届、第六届盘锦文化交易博览会,第十九届、二十届汽车电商博览会,盘锦台湾美食节、汽车下乡系列巡展活动等展会活动8场,累计参展企业1509家,展会销售额累计3.28亿元。
9.文旅体联动促消费。以盘锦市建市40周年为契机,举办“奋进四十年,逐梦新征程”为主题的姜育恒2024 “人生的路”巡回演唱会。
下一步,我们将千方百计提振市场消费。
1.聚焦中秋、国庆、双十一、双十二等热点消费时段,开展“中秋之美 与您同享”“天辽地宁 惠购十月”“乐享消费 惠动盘锦”等主题消费促进活动。
2.持续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与住建部门联动开展“房产家居联动促消费活动”。与文旅部门联动开展商旅联动促消费活动,带动住宿、餐饮等消费。
3.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积极申报全国第四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努力构建高中低搭配、县乡村联动、衔接互补的县域商业网络布局,提升农村消费环境,进一步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联 系 人:刘宇情
联系电话:1864273433
盘锦市商务局
2024年7月1日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1007870号-1 辽公网安备21110002000056号
技术支持单位: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27-228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