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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助力持续增强民营经济走出去的能力的提案》(第00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0-30 浏览次数:105

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贵单位在政协第001号提案中提出的《关于政府助力持续增强发民营经济走出去的能力的提案》已由市政府转给我局办理。接到提案后,我局非常重视,责成对外经济合作科办理提案事宜。现结合当前我市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工作实际,将有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民营经济“走出去”现状
    (一)出口情况
    全市2019年出口总额21.2亿元,增长3.9%。从贸易方式看,一般贸易出口14.8亿元,下降10.8%,加工贸易出口0.9亿元,下降64.6%;从出口地区来看,全年对亚洲出口15.4亿元,比上年增长36.6%。其中,对日本出口0.8亿元,下降26.6%;对韩国出口3.4亿元,增长20.5%;对新加坡出口0.08亿元,增长120.6%。全年对欧盟出口2.4亿元,比上年下降3.4%;对美国出口1.3亿元,下降32.1%;对非洲出口0.4亿元,下降83.4%;对拉丁美洲出口0.4亿元,下降42.5%。截至2019年末全市对外贸易国家(地区)有109个。
    (二)对外直接投资情况
    全市累计备案的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有42家,累计投资额8362.36万美元,分布在美国、加拿大、俄罗斯、香港、哈萨克斯坦等14个国家和地区,主要业务涵盖石油勘探、钻采设备工具和配件、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等20个领域。随着全球经济形势下滑,2019年我市对外直接投资存量601万美元,产生投资流量的企业只有4家,已办理备案注销的企业有21家,正常运营但没有开展业务的企业有17家。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大力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
    我们积极组织企业抢抓外贸订单,开拓国际市场。一是组织天意实业、桃园家饰等28户外贸企业参加境外专业性展会34个(其中省重点展会21个),意向订单额达1.5亿元,主要包括:俄罗斯国际石油天然气展、蒙古国乌兰巴托国际商品展、印尼国际石油天然气展、泰国制药原料展、越南建筑建材展、巴基斯坦建材展、印度国际玻璃工业展、秘鲁国际矿业展等。二是组织禹王集团、六喜贸易等20多户企业参加境内重点展会和贸易对接活动6次,主要包括:春秋两季广交会、越南-辽宁省农产品贸易交流对接会、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第十届辽宁跨国采购洽谈会、辽宁-日本贸易洽谈活动等。
    (二)稳步推动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
    围绕国家“一带一路”,鼓励企业以基础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为重点,开展对外合作,突出服务好重点项目。稳步推进华锦集团—哈萨克斯坦化肥产能国际合作项目。此项目在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实现了签约,项目总投资6亿美元,主要生产45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推进盘锦辽蒙发展有限公司蒙古国霍特工业园2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此项目等待取得蒙古国石油开发经营权,正在做前期可研。推进禹王集团印尼高铁,尼泊尔加德满都杜巴中学及非洲刚果(金)金沙萨房地产二期防水材料项目、辽宁天意集团俄罗斯联邦秋明州秋明市顶驱生产、维修、服务、租赁、销售、备件存储一体化的在俄技术服务中心项目、恒泰艾普(盘锦)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陆地石油公司固井设备及作业人员工程技术服务项目。
    (三)积极争取“走出去”相关政策支持。
    一是认真做好2018年度省全面开放外贸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牵头制定了《盘锦市全面开放专项资金(支持外贸提质增效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盘锦市2018年全面开放专项资金(支持外贸提质增效部分)清算资金实施方案》,支持企业扩大进出口,为我市52家企业争取资金968.1万元,均已下拨完毕。二是积极为企业争取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认真组织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并对企业报送的纸质版材料进行初审,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形成正式申请文件上报省厅,按时完成申报工作,积极为企业争取出口信用保险、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工贸易进口贴息等专项资金支持。
    (四)强化企业“走出去”业务培训
    针对我市“走出去”相关企业从业人员少,专业水平低,对国际市场不熟悉等短板,我们积极组织70余户企业150多人次参加了全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培训、辽宁省东部地区外贸政策专题培训、防范化解外贸风险专题培训、全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政策培训、全省外贸政策专题培训和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统计业务培训会等各类培训10余次,有效提升了“走出去”相关企业从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民营企业“走出去”的主要问题
    (一)在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存在着风险和不确定性
    “一带一路”是民营企业“走出去”的重点区域,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建设,为我市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更大空间。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这些地区普遍存在营商环境及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国内投资环境不稳定,投资政策不透明、不连续等问题。阿富汗、吉尔吉斯斯坦、利比亚、叙利亚、伊拉克和埃及等国家国内政局不稳定,执政党的频繁更替和政局动荡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会带来很多不确定性因素。我市的红海滩有限公司前期在埃及设立的埃及北方门窗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就是由于前一段时间埃及政局不稳,而停止了对外直接投资业务。
    (二)缺乏统筹协调推进机构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管理部门涉及发改委、外经贸、财政、外汇管理、海关等部门。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的一般流程是:首先应向省级发改委申请,省级发改委审核报国家发改委批准(或备案)。然后通过省级商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获得商务部门的核准,取得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最后需到外管局办理外汇登记,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手续。在这种多层次的管理体制下,各机构都有对外直接投资管理的职责,但都仅从管辖权限和部门职责出发,各管一段或一个方面,很容易出现多头管理的局面。
    (三)支撑企业“走出去”的服务体系不健全
    从实际情况看,一般民营企业特别是为数众多的中小微企业对国际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反馈方面的能力不足,对东道国的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用工等政策,以及名目繁多的资格认证、准入政策、准入标准缺乏深入细致分析,加大了对外投资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走出去”。特别是政府和社会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在当下还不能做到全面、系统、准确、及时地向社会、企业提供对外直接投资相关信息。目前,国内只有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专业为境外投资提供相关信息咨询、风险评估等服务,其他中介机构普遍缺乏境外调查、法律审查、资产评估等经验和能力,其提供的服务还不能满足企业需求,许多企业只能选择境外服务机构,而美国、香港等地的知名专业服务机构费用高昂,且沟通联系比较困难,服务效果较难把握,造成许多中小微企业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走出去”。
    (四)行业标准国际化滞后
    在全球化背景及WTO体系下,标准越来越成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措施之一,成为各个国家保护本国产业的重要手段。民营企业进入海外市场,不仅要在质量、技术、价格等方面谋取竞争优势,还要符合当地生产运营的一系列标准,与上下游环节相衔接,“走出去”的标准门槛更高。目前,民营企业“走出去”主要目的地中亚、非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标准基本上沿用欧美国家的标准体系,而国内行业标准更新缓慢、标准体系不够合理、大多数行业标准外文版缺失,既制约着民营企业“走出去”,也影响企业技术、标准输出。
    (五)企业融资渠道不畅
    目前企业境外投资普遍存在“两高”特点,一是发展中国家投资占比较高,普遍存在资本短缺、金融体系不完善的问题,十分依赖国内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二是能源、资源、基础设施、装备制造及大型工程承包领域比重较高,这些领域投资大、回收周期长、盈利水平不高。决定了促进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必须要拓宽企业筹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不仅仅需要贷款上的支持,更需要包括投资基金、担保、直接融资等一系列融资手段相互协调配合。虽然国家在支持企业走出去制定了一系列具有突破性的举措,但尚未到真正实施阶段,融资成本高、融资渠道窄成为制约企业走出去的突出问题。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一)建立“走出去”工作协调机制
    民营企业“走出去”工作涉及面广,需要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我们将在市级层面建立由主管副市长负责、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发展局、市贸促会等部门参加的市“走出去”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席会议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适时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扶持政策,及时解决“走出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培育壮大“走出去”主体企业
    一是围绕宝来集团与巴赛尔合作等重大项目,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大石化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二是推动石油装备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和鼓励石油装备制造业企业和油田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实施改制。三是提升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水平,着力引进农业产业化项目,扩大农产品出口规模。 进一步加大企业协调服务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开展外贸业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长春化工、长连化工、鸿鹤化工、联成化学、科莱恩催化剂、北方戴纳索、每日集团、天意实业、盘锦港物流发展等龙头企业出口实现稳定增长。
    (三)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
    充分发挥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提升企业境外经营能力和水平。贯彻企业投资自主决策、自负盈亏原则,放宽境外投资限制,简化境外投资管理。引导企业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建立效益风险评估机制,妥善防范和化解项目执行中的各类风险。提高企业用工、采购等方面本地化水平,尊重当地文化、宗教和习俗,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实现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互利共赢。
    (四)积极搭建对外合作平台
    针对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友好省州、友好城市等经贸合作伙伴关系,签署双边经贸合作备忘录,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和协商机制。针对印度、哈萨克斯坦、印尼等“一带一路”国家积极搭建新的对外经济合作平台,开拓新的境外投资市场,寻找新的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机会。建立与上级部门沟通机制,推进一批重点项目进入国家领导人高访项目。加强与重点地区政府间经贸交流,市政府领导定期开展访问活动,积极帮助企业推介项目。充分利用友好城市、友好交流渠道、海外侨商组织等途径多方开展各类对外交流活动,继续加强与国(境)外政府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展览机构等组织的广泛联系与合作,联合各国政府投资贸易促进机构,组织针对性强、符合企业需要的专场经贸推介会和交流洽谈活动。充分利用达沃斯论坛、软交会、制博会等经贸合作平台,为“走出去”企业对外投资创造机会,提供互动交流平台。
    (五)健全“走出去”中介服务机构
    充分发挥涉外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中介服务功能,为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合作提供资信调查、信用评级、行业风险分析、国别信用管理等信息咨询及培训服务。探索建立境外投资合作专业服务联盟,培育面向“走出去”企业的本土法律、会计、税务、投资、咨询、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和认证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专业化咨询、权益保障等综合配套服务。发挥海外华人华商组织、我国境外贸促机构和商(协)会等作用,依法维护“走出去”企业境外合法权益。
    民营企业“走出去”工作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引导,离不开企业家的真知卓见、魄力和胆识,更离不开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在此感谢贵单位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持续做好民营企业“走出去”工作,助力增强民营经济走出去的能力,希望贵单位今后多为我市地域经济发展献计献策。


盘锦市商务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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