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规范我市家政服务行业发展的建议》(第70号)的答复
李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发展我市家政服务行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建议后,我局非常重视,责成住宿餐饮与政策法规科办理建议事宜。
一、鼓励家政服务连锁发展
重点选择好姐妹、姐妹、三替巾帼等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示范性强的家政服务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企业连锁化、规模化、规范化明显提升。我市家政由最初的企业“小、弱、散、乱”,发展达到现在,具有一定标准规模的家政公司很很多,家庭服务业协会等级会员40余家,2020年省级家政公司评比,盘锦三替巾帼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被评为五星级家政企业。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健康证、资格证、信用证、身份证统一。
二、积极争取财政支持
2020年,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盘锦市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资金实施细则》,组织全市家政企业积极申报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为企业解读文件精神,及时回复企业关于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问题,并多次现场指导。经过初审、复核,2021年全市共有盘锦好姐妹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盘锦姐妹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盘锦三替巾帼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盘锦维仁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盘锦美家每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盘锦益美万家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辽宁恒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7家企业获得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资金支持。
三、推进全市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
积极组织全市家政企业依托商务部家政服务业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家政企业信用记录和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逐渐形成分类清晰、标准规范、内容完整、丰富详实的信用记录。截至目前,17家家政企业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录入信用信息的家政服务员6885人,平台人证合一审核通过3067人,
四、提高税收优惠
根据现行家政服务税收优惠,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6号)。
一是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二是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是本公告所称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是指精神慰藉等服务。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托育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托育服务是指为3周岁(含)以下婴幼儿提供的照料、看护、膳食、保育等服务。为社区提供家政服务的机构,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家政服务是指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医疗机构为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提供的照护服务,以及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的保洁、烹饪等服务。
四是符合下列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比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第一条第(三十一)项规定,免征增值税。与家政服务员、接受家政服务的客户就提供家政服务行为签订三方协议;向家政服务员发放劳动报酬,并对家政服务员进行培训管理;通过建立业务管理系统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登记管理。
五是财政、税费征收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与民政、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民政、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应积极协同配合,保障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六是本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五、倡导家政企业实施员工制
积极引导家政企业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以好姐妹、三替巾帼、姐妹等骨干企业为重点,推进向员工制家政企业转变,提高行业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如三替巾帼家政公司率先实行部分员工制和准员工制,大大稳定了员工,为员工缴纳五险,为员工解决后顾之忧,成立阶梯师资培训,将从业人员打造行业师资标准,转型发展,提供职业化规划,将在2021年-2023年逐渐扩大员工制总数。
六、加强法制建设
一是为规范家政行业发展,提升家政企业服务质量,国家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
二是以3.15等重要节点开展家政行业普法宣传活动。为积极推进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联合盘锦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开展家政信用服务进社区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通过分发宣传资料、展板等方式,工作人员向市民宣传了家政诚信体系建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等政策;为群众提供月嫂、保姆、技能培训等问题咨询服务,活动得到了市民的欢迎。此次活动共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等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咨询及讲解达100多人次,切实增强了群众诚信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家政行业诚信良好形象,推动形成重视信用、提升信用的良好风尚,努力营造信用、公平、放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三是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委颁布的《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和《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两项国家标准。依托行业协会研究制定从家庭服务机构的基础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信息管理、质量管理、运营管理到家庭服务员入户做饭、洗衣、打扫卫生和照顾产妇、新生儿、老年人、病人等全面细化的服务流程和质量的地方标准。
盘锦市商务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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