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全社会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部署安排,在9月1日-10月20日期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请广大市民、教师和学生,扫描下方二维码积极参与调查。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参与方式: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举报内容保密。
盘锦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