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制度
发布日期:2021-08-25 浏览次数:562
为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盘锦市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制度,明确轻微违法行为不罚事项、依法从轻减轻事项,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自我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社会危害,让行政执法更有温度。
作为辽宁省“包容免罚”工作试点城市,2020年盘锦市就开始着手组织“包容免罚事项清单”的制定工作。今年,盘锦市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认真梳理甄别,综合考虑实施免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最终确定形成《关于在行政执法中推行柔性执法制度的实施方案》和《盘锦市柔性执法事项清单》。清单内容涵盖了公安、文旅广电、城市管理、交通、农业农村、工信、财政等22个执法部门、831个事项。
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盘锦市实施“以学促管”“学罚结合”管理模式、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以案释法等柔性执法工作机制。推行“721”工作法,坚持70%的问题用服务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解决,构建“服务、管理、执法”新模式,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同时,积极构建以大数据为核心技术的统一信息平台,推行柔性执法数据化、信息化;充分利用好监管结果,力争实现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盘锦市还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法律法规“立改废”,及时梳理新增行政处罚职权,逐步纳入清单,增强“柔性执法”的可操性。盘锦市力求将柔性执法理念和执法手段法治化、制度化、固定化,形成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为市场主体成长和发展营造宽松环境。
实施柔性执法,不是无原则的包容。对触碰法律底线和涉及金融安全、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野生动物保护、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盘锦市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提高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