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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已入库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7 浏览次数:129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关于持续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商批发函〔2023〕143号)等文件精神,原计划在盘山县客运站建设的三级物流体系自动分拣项目,由于该客运站面积较小,无法满足未来快件分拣需求,根据市公交集团公司申请,拟将建设地点由盘山县客运站调整至双台子区北方工业学校,调整后的建设内容、功能和投资保持不变。现准许变更,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具体、实事求是,来信、来电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及准确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
    受理部门:盘锦市商务局(盘锦市辽滨经开区行政中心A座3段409)
    联系电话:15242785432

盘锦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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