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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2-02-25 浏览次数:314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三、承办机构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四、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五、办理时限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盘锦市医疗保障局

投诉电话:0427-2978009

信函投诉:pjsybj@163.com

八、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至5点30分)

办公电话:0427-2978009

办公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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