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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商务局

关于盘锦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拟参与市场主体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6 浏览次数:1

    根据辽宁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辽整治专函[2025]6号)和省商务厅《关于优化电动自行车补贴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和升级,市商务局组织开展盘锦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市场主体征集工作。经市场主体自主申报、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报名主体资质等相关条件审核,现将拟参与活动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和1家回收拆解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6日-2025年3月28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消费品流通科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
    市商务局对活动参与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在此次征集工作的基础上,各区县商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活动参与市场主体调整和补录工作。
    监督电话:0427-2283030

    附件:1.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主体名单.xlsx
          
2.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xlsx

盘锦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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