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2023年省全面开放资金支持跨境电商发展专项资金评审验收项目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省全面开放专项资金在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方面的作用,推动我市跨境电商发展,我局拟选聘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对盘锦市2023年省全面开放资金支持跨境电商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验收。现将本次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盘锦市2023年省全面开放资金支持跨境电商发展专项资金评审验收项目。
二、委托目的
委托方:盘锦市商务局
委托目的:对盘锦市2023年省全面开放资金支持跨境电商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三、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二)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能够安排专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相关工作;
(四)既往开展过政府部门专项资金项目审核工作,熟悉项目审核的流程;
(五)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六)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四、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
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企业或单位书面简介;
2.既往类似服务业务开展情况;
3.授权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二)服务供应商资格及证明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报价方案
以上报名提交材料须塑印成册、一式一份。另外,如有特殊需要,相关企业或单位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4日。
(二)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须于2023年12月4日17:00前将加盖本公司公章的纸质响应文件(附PDF扫描文档)报至盘锦市商务局会展与电商科,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本次参与机会。(辽宁省盘锦市鹤翔路21-5三楼)。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名东13998713533。
(四)申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选聘与否,均由申请方自行承担,且提交材料概不退还。
(五)我局将组织对项目服务供应商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盘锦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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