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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调整部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8 浏览次数:96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根据《辽宁省商务厅关于持续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商批发函〔2023〕143号)精神及省商务厅最新要求,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不能为项目主体,导致部分企业投资主体不符合要求,加之去年疫情因素影响,部分企业投资方向发生了变化。经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同意优化调整部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2022年项目库调整情况
    2022年储备项目需要调整出库5个,分别为:
    1.盘山县古城子镇商贸中心建设项目
    2.盘山县河蟹产地集配中心建设项目
    3.盘山县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4.双台子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5.大洼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二、2023年项目库调整情况
    2023年储备项目需要调出储备库2个,分别为:
    1.新立镇商贸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2.盘锦益农农产品集配中心建设项目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
    公示期间,有关企业、市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如对所公示的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商务局市场科反映(联系人:刘宇情;联系电话:0427-2660996)。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盘锦市商务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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