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评审服务公告
为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局拟选聘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评审服务。现将本次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盘锦市2022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评审验收。
二、委托目的
委托方:盘锦市商务局
委托目的:对2022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三、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二)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能够安排专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相关工作;
(四)既往开展过政府部门专项资金项目审核工作,熟悉项目审核的流程;
(五)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六)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四、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
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企业或单位书面简介;
2.既往类似服务业务开展情况;
3.授权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二)服务供应商资格及证明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报价方案
以上报名提交材料须塑印成册、一式一份。另外,如有特殊需要,相关企业或单位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
(二)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须于2023年3月22日17:00前将加盖本公司公章的纸质响应文件(附PDF扫描文档)报至盘锦市商务局批发零售与市场运行科,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本次参与机会。(辽宁省盘锦市鹤翔路21-5三楼)。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宇情 18642773433。
(四)申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选聘与否,均由申请方自行承担,且提交材料概不退还。
(五)我局将组织对项目服务供应商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盘锦市商务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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