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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消费券来啦!

发布时间:2023-01-06 浏览次数:623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让市民享受更多优惠,加快推动社会消费复苏回暖,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盘锦市政府向个人消费者一次性发放440万元惠民消费券,自2023年1月5日起,惠民消费券正式发放。
    惠民消费券分为家用电器类和加油类两类。
    家用电器类活动方式: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通过消费券发放平台申领惠民消费券,在盘锦市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家电时(手机不参与活动)直接核销抵用。家电消费券共设置三类面值:满1000元减100元,满3000元减300元,满5000元减500元。家电消费券额度为110万元,发完即止。
    发放时间:2023年1月5日起,活动期间每周四8:00发放。
    申领规则:活动期间内,每位消费者每类消费券可各申领一张,每周可领取一种券别,同时每日仅可核销一张消费券。消费券有效期为10天,超过有效期的消费券失效,补贴金额将自动滚入下期重新发放。活动末期可根据三种券面金额核销率,及时调整券面金额类别,直至全部发放完毕。可与商户优惠活动叠加使用。
    加油类活动方式:个人消费者自2023年1月5日起通过发放平台在参与活动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消费满一定额度(仅限92#、95#汽油),可享受领券满减活动。加油消费券设置两类面值:满200元减30元,满300元减50元。加油消费券额度为330万元,发完即止。
    发放时间:2023年1月5日起,活动期间每日8:00发放。
    申领规则:活动期间内,每位消费者每种券别可各领2张,每位消费者每日仅可领取两种券别中的一种,消费券有效期为5天,超过有效期消费券失效,在活动末期,根据各种券别核销率高低情况,动态调整各券别发放数量,直至全部资金发放完毕。可与商户优惠活动叠加使用。
    消费券领取方式:下载并登录“建行生活APP”,点击“盘锦市政府消费券”活动页面参与领取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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