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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林湿字〔2024〕77号关于印发《全市林湿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1 浏览次数:0


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市林湿服务中心

现将《市林湿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20241028

(此件公开发布)


市林湿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确保岁末年初、“两节”等重点时段全市林湿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市安委会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林湿行业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刻吸取省市内外典型事故教训,强化风险分级管控,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及时整改林湿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我市林湿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二、工作目标

“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显著降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通过强化林湿行业安全监管,全面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全力确保岁末年初、“两节”等重点时段林湿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重点

本次“百日攻坚战”工作范围覆盖全市林湿领域及生产经营主体,针对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公园,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等重点领域进行集中治理。

四、工作分工

市林湿局负责全市林湿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的统一部署及组织指导检查工作。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县区林湿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市林湿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内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

(一)全力完成2024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之战

1.以更加认真的态度、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专业的精神推动林湿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前做好考核准备工作,认真梳理今年林湿行业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对照三年行动年度任务清单开展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工作资料和制度机制。(局防火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市林湿服务中心组织落实)

2.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动态清零要求,对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及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开展排查摸底,将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列入清单并严格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清零制管理,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保证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市林湿局不定期对全市林湿重点单位、生产经营主体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实时通报,着力形成隐患排查整治督办长效机制,全力构建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大安全”管理格局。(局林业科、湿地管理科、防火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市林湿服务中心组织落实)

3.深入分析当前工作实际情况。对2024年林湿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结合本地区、自然保护区工作实际,确定2025年林湿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细化完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年工作任务,要明确具体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完成情况等,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防火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市林湿服务中心组织落实)

4.强化三年行动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立即自查自纠,列出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节点,一个模块不漏抓好数据填报报送,确保所有开展的工作都能通过数据得到准确体现,实现数据填报量质齐升,为全市林湿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局防火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市林湿服务中心组织落实)

(二)强化林湿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燃气安全。严格防范林湿领域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故,全面排查整治林湿区域内燃气餐饮等公共场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按工作职责严厉查处林湿区域内燃气工程建设和使用、存放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督促各林湿领域生产经营主体组织干部职工等燃气用户自查自纠燃气安全问题,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局机关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市林湿服务中心组织落实)

2.木材采运(疫木处理)。以防范林木采运(疫木处理)事故为目标,深刻汲取林木采运事故教训,以木材采集、装车、运输、贮木等环节为重点开展攻坚,严查作业人员是否接受专业及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采伐现场是否配备专门安全管理员,木堆垛仓库是否存放易燃易爆品等。(局林业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组织落实)

3.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以防范野生动物伤人、逃逸事故为目标,深刻汲取国内外野生动物逃逸伤人事故教训,以具有明显攻击性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公众展示展演场所为重点开展攻坚。严查有关场所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野生动物防逃逸设施和技术、制定应急方案等,督促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防措施。(局野保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市林湿服务中心组织落实)

4.林草旅游景区景点。以防范林区旅游景区事故为目标,深刻汲取省内外各地林区旅游景区事故教训,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公园为重点开展攻坚,严查人员密集场所的高风险旅游项目、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及建筑施工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局林业科、湿地管理科、防火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组织落实)

5.森林草原苇田防火。以防范秋冬季森林草原苇田火灾事故为目标,深刻汲取省内外各地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教训,按规定对重点进入林区、苇田、保护区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火源管控,对重点监控对象严格监管。严查在森林草原苇田防火区内吸烟、上坟烧纸、烧荒、野炊、燃放孔明灯、烟花炮竹等野外用火违法违规行为。(局防火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市林湿服务中心组织落实)

6.办公场所、林区保护区管理站消防安全。以防范秋冬季火灾事故为目标,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以全面整治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公园办公场所、林区保护区管理站管护房火灾隐患为重点开展攻坚。严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动火动焊、电线电路老化、占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损坏停用消防设施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管理责任不明晰、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缺乏统一管理等突出问题隐患。(局综合办公室、局防火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市林湿服务中心组织落实)

五、时间步骤

从发文之日开始,至2025年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0月30日前)。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市林湿服务中心结合本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同时,加强宣传发动,确保各生产经营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明确攻坚内容,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自查检查阶段(2024年11月1日-2025年1月15日)。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市林湿服务中心要指导林湿生产经营主体对照“百日攻坚战”重点内容,扎实推进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各林湿生产经营主体要对上述工作开展情况登记造册备查。各级林湿主管部门要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市林湿局适时派出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自然保护区林湿行业“百日攻坚战”开展情况实施检查指导,重点检查动员部署情况、林湿生产经营主体自查自纠情况、督导检查情况及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1月16日-30日)。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市林湿服务中心全面总结“百日攻坚战”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并及时报送市林湿局安委会办公室(局防火科),市林湿局安委会办公室(局防火科)整理汇总后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保障重点时段全市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级林湿主管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精心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针对薄弱环节,突出主要矛盾,立足解决重大问题,细化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等事项,研究制定跟踪监督、奖惩激励等工作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林湿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抓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以“百日攻坚战”为契机,全面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林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林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为推动林湿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三)严格执法问责。各级林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指导检查工作力度,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对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林湿生产经营主体,要实施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处理,必要时采取停工撤人等紧急措施;对拒不整改隐患问题的,要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绝不姑息;对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对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等行为的林湿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全市各级林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百日攻坚战”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主体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林湿行业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分别于2024年10月31日和2025年1月24日15时之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林湿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市林湿局安委办(局防火科)。期间,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市林湿服务中心需每半个月报送一次工作信息(包括工作进展情况、检查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发现问题隐患数量、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处罚处置情况、采取的有效做法等),市林湿局将择优对有关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成果等情况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推荐。

联系人:刘楠,电话:13942786691

邮箱:pjslsj_2019@163.com

附件:1.林湿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检查指导问题通知单

2.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台账

附件1:

林湿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战”检查指导问题通知单

检查指导时间:*年*月*日

检查指导组人员:

检查指导内容:按照《全市林湿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月*日,市林湿局/县区林湿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检查指导,指导组到***等重点场所进行了查看,发现问题隐患*个,责成*****立即(限期)整改落实。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隐患

    二、下步整改要求

***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即日起认真抓好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形成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月*日前将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报市林湿局/县区林湿主管部门

    被检查单位(签字):      


附件2:

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台账

单位:

序号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责任人

电话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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