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林湿字〔2023〕51号关于印发《全市林湿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市林湿保护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盘安委办发[2023]38号),市林湿局组织制定了《全市林湿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2023年 7月7 日
全市林湿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省林草局工作要求及市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当前全市林湿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结合全市林湿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面辨识评估各类安全风险,深入彻底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落实落细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提升领导和管理林湿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林湿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3年8月末结束,结合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隐患清零”阶段工作任务一并开展。
三、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1.营造林生产及湿地修复工程安全。重点排查整治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湿地修复等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包括是否建立安全组织体系,是否完善相关安全制度,是否对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对大型施工机械作业进行安全管理,是否存在层层分包、转包现象。
2.木材采运。重点排查整治木材采集、装车、运输、贮木等重要环节的安全隐患,包括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采伐、运输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采伐现场是否配备专门安全管理员,装卸车时是否保持安全距离,运输车身是否安装安全防护网加固,运输途中是否超载超速,木堆垛仓库是否存放易燃易爆品,仓库内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
3.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重点排查整治有关场所现有条件、安全和卫生设施、野生动物种源、养殖单位证照、谱系档案、经营台账、野生动物防逃逸设施和技术、警示提醒、应急方案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督促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防措施。
4.森林草原湿地防火。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落实森林草原湿地防火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森林草原湿地火灾扑救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包括是否对扑火队员、护林员和重点人群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安全宣传教育和紧急避险训练,是否层层落实森林草原湿地防火网格化管理制度,是否严格管控野外火源,重点地区专业扑火队是否靠前驻防和携装巡护,是否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等。
5.林湿危险化学品。全面排查各类林湿危险化学品数量,实行分类分级管理,重点检查林湿生产经营单位存储、运输、使用、销毁危险化学品情况,包括是否建立专项管理台账、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6.林湿旅游景区景点。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高风险旅游项目、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及建筑施工、外包外租经营场所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包括有关场所内各类运输游客车辆的安全状况,各类游乐项目设施设备的维护情况,各类极端天气下的旅游安全保障情况,各类电气设备、线路定期检修情况,各外包外租经营场所安全管理情况等。
7.林区道路交通。重点排查是否在恶劣天气加强道路气象预警,深化林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是否加强林区断头路、水毁路、坍塌路、垮塌桥、病害桥等危险路段的治理;是否在弯路、坡道、交叉路口、桥梁、隧道等事故易发地段设置醒目警示标志,并安装防护装置;是否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林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是否设立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等。
8.林区汛情。重点排查林区河道、水库、堤坝、桥梁、涵洞、边坡、低洼地带、易堵易涝、临水房屋等危险地段的安全隐患。还包括排查林区水、电、油、气等基础设施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做好雨季防汛、防排水、防雷电“三防检查”。
9.消防安全。重点排查办公场所、施工场地、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所、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包括是否更换过期消防设备和器材,是否检修燃气设备和管线,是否加强老旧用电线路和燃气管道的维护和改造,是否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
10.外业工作。重点排查是否完善本单位外业工作安全制度、标准和应急预案,包括是否开展外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紧急避险训练,针对不同地区外业工作,确认自身身体情况,带好自身防护装备,配带实用通讯装备,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提前进行安全风险预判,选择有经验、熟悉当地地形环境的向导陪同,禁止单人野外作业,充分做好外业工作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重点工作。各级林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极端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要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强研判分析,高位部署推进。要坚持严字当头,重拳出击,强化作风,狠抓落实。
(二)抓好统筹协调。各级林湿主管部门要做好工作统筹,将正在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与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共同研究、共同部署、共同推进,既要突出重点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又要全面辨识安全风险,不放过一处隐患和问题。要综合运用信息直达基层、清单管理、整改销号、情况通报、警示约谈、督导巡查、总结评估、考核奖惩等工作措施,推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加强协调联动和联合执法,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级林湿主管部门要综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精准执法、联合执法、严格执法,推动各林湿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杜绝只检查不执法、检查多执法少和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执法“宽松软虚”问题。
(四)深刻汲取教训。各级林湿主管部门要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 9 起重特大事故教训,进一步聚焦高风险作业,突出整治“三违”行为,坚持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扎实开展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五)严格信息报送。请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本县区林湿行业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林湿局防火科。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随时报送典型做法、执法案例等重要工作信息。
联系人:刘楠,电话:13942786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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