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林湿字〔2021〕42号关于印发《盘锦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国家、省林草局通知要求,市林湿局决定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并制定了《盘锦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同时,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通知》(林资发〔2021〕21号)和《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林草明电〔2021〕28号)转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通
知(林资发〔2021〕21号)
2.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打击毁林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林草明电〔2021〕28号)
3.盘锦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盘林湿字〔2021〕42号附件盘锦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排查登记台.xlsx盘林湿字〔2021〕42号附件盘锦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排查统计表.xls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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