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林湿字〔2020〕58号关于印发《盘锦市林湿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和湿地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林湿中心各科室,森林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安排,制定了《盘锦市林湿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2020年7月15日
盘锦市林湿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辽宁省林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盘锦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市安委会工作要求,推动全市林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结合全市林湿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林湿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加强林湿行业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加强监管和协调配合,科学有效的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提升林湿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水平。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保证全市林湿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县区林业和湿地主管部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各地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扩大宣传范围。
(二)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各县区林业和湿地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细化履责行为规范,推动实施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强化落实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建立健全“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加强重点领域整治。
1.林业和湿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整治。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来提高林湿系统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责任制,落实主要负责人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强化安全投入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严格森林草原(苇田)火源管控。要切实把管住人为火源作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压实火源管控责任,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科学制定防控方案。切实落实防控属地责任,完善防灭火工作机制和体制,建立森林草原(苇田)防灭火指挥体系,健全各地森林草原(苇田)防火网格化管理。严密排查林区、草原(苇田)火灾风险隐患,重点排查国有林场、苇田垛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区域,加强可燃物清理,防止造成重大损失。严格管控各种野外用火行为,加大对森林、草原(苇田)火灾易发地段的巡查监控力度,对关键部位进行严防死守,坚决管住野外火源。各县区林业和湿地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短期火险天气预报,继续落实预警响应机制,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出动。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媒等媒体宣传森林草原(苇田)防灭火相关常识法律法规、森林草原(苇田)火灾避险常识等。要认真做好人员、队伍、装备、物资等准备工作,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火情事故和森林草原(苇田)火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森林草原(苇田)火灾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林湿行业所属森林消防队伍要加强训练,靠前驻防,切实提高早期火情处理能力,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深刻汲取近年来扑火队员伤亡事故的惨痛教训,加强对林湿行业两支半专业扑火队员及护林员的扑火常识、火场紧急避险等人身安全防护的培训和教育,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扑火队员安全放在首位。
3.涉林涉苇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落实林湿危险化学品贮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自身安全水平,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推动林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林湿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各县区林业和湿地主管部门、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开展林湿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要求边排查边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4.消防安全整治。要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实施打通生命消防通道工程,集中开展重点林区、苇田、垛场消防安全治理,抓好问题突出风险治理,加强林湿行业消防安全管理,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管理责任和林湿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对可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区域,要全面彻底的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开展消防避险演练,强化消防安全和岗位应急技能培训。做好日常消防应急资源配备,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加强值班巡逻。
5.林湿区域汛期、冬季作业生产安全整治。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在防汛期内,根据气象发布的灾害天气预警,对居住在林区危险地带的群众,提前做好避险和紧急疏散方案。冬季进行林业、苇田作业的单位,加强野外作业技术培训及防护措施,做好人员、车辆以及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和教育培训,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制订本地区林湿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生产安全摸底、分析,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同时要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具体清单;结合实际完善生产安全工作制度;各单位要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计划,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岗到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部门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按照时间进度有序组织推进各项工作。针对重点难题,通过其他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经营主体,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确保重点工作得以扎实有序推进。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部门要不定期组织开展交流分析会,深入探讨林湿行业相关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林湿行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水平,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各县区林湿行业主管部门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市林湿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盘锦市林湿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 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徐 伟
副组长:张海来、侯军、张晓光、李玉祥、纪金章、王松
成 员:张双、郭丽、李波、李智勇、刘野、杨德志、
黄洁、 高军、韩成、孙凯、张勇、李晓静、孙忠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和宣传教育科,副局长张晓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区林湿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增强责任意识,不走过场。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协调开展工作。
(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推动建立林湿行业生产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等行业安全生产制度。重点解决林湿安全生产突出矛盾和问题。强化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
(三)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情况,特别是强化对一线职工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教育培训。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做好资金、物资、抢险设备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保障。严格落实应急值班纪律要求,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现象发生。
(四)完善风险隐患防控机制。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内部自主开展风险辨识评价和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完善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力量宣传林湿行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中,要主动揭露影响林湿行业安全生产的“顽疾”,对违法企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形成威慑作用,鼓励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群防群治,带动林湿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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