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2020年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按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0年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创建生态文明、维系野生动物生态安全理念,切实加强对破坏野生动物特别是珍稀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整治和打击,确保全市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全面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专项行动的重点
1.加强对鸟类栖息地的巡护值守
结合执法巡护工作任务,加强对保护区内鸟类等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及集群活动区巡查巡护,全面清除鸟网、猎套等非法捕猎工具,严防偷捕盗猎情况发生。特别是在鸟类迁徙的重要节点和重要栖息地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野外巡护和值守,严防乱捕滥猎和损毁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活动。
2.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
一是要积极推动建立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部门间执法协调机制,主动联合森林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宠物商店、花鸟市场、宾馆饭店、网上交易平台等场所监督检查,加大对非法出售、购买和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罚力度。二是要协同森林公安等执法机关对违法犯罪进行立案查处,坚决遏制各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势头。三是强化对进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等交通要道人员和车辆的监督检查,对发现违法猎捕和运输野生动物以及出售禁止使用猎捕工具的,要严厉查处,绝不姑息。四是联合局野保科对鸟类人工繁育场所、救护中心等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做到种类清、数量清、位置清。严查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及产品等行为,指导督促强化消毒、免疫等卫生防疫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此次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徐伟局长任组长,分管野保工作的副局长侯军为副组长,局野保科、湿地科、执法队、林业科、森林公安等科室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和湿地综合行政执法队,由执法队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保护野生动物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精心组织、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形成保护野生动物执法工作常态化机制。
(三)严格执法,依法打击。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稳、准、狠”地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案件,要一查到底,依法打击,决不手软。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结合“爱鸟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设立标识牌等形式,深入镇村开展爱鸟护鸟宣传,普及野生动物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社会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强化对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周边社区的宣传教育,引导公众自觉抵制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营造有利于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环境。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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