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top_img.png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林湿局党组

发布时间:2023-08-28 浏览次数:151


近日,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市林湿局,对市林湿局党组开展巡察工作,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林湿局党组书记进行表态发言。

动员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本轮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齐心协力高质量完成好本轮巡察工作。

根据有关要求,市委第二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准确把握政治巡察“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四个对照”,围绕“四个紧盯”,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同时对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深入了解。通过对市林湿局党组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为奋力建设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时间为期两个月,其间,设置巡察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联系电话、邮政信箱及电子邮箱,主要受理反映市林湿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等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巡视巡察整改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或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时间:2023年8月23日-10月24日

    信访举报电话:18504277082

    电子邮箱:18504277082@163.com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政府网站检查通报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1007870号-1 辽公网安备21110002000056号

技术支持单位: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27-228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