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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0 浏览次数:38


局机关各科室,市林湿服务中心:

现将《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2023710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2023年,市林湿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盘锦市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1.做好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梳理本部门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 深化财政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及时公开)

3.积极开展政策文件库建设。汇集本部门现行有效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积极配合全省统一的政策文件库建设。(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优化营商环境

4.做好重要政策解读。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信息。(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全面优化办事流程,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林湿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6. 切实落实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公开前各项审查程序,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定期清理已经过时、失效的内容。(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 完善专栏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工作规范,及时做好信息更新,补充发布往年信息,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8.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 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强化组织保障

9.明确领导责任。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切实做好本系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的工作。(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强化培训工作。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部培训学习,理解掌握政务公开新要求,提高全体干部政务公开意识和办理能力。(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规范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管理,切实加强对局机关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不达标的科室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于当年评优评先挂钩。(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林湿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市林湿局将落实本工作安排的主要情况纳入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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