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top_img.png

市林湿局开展森林植物检疫复检工作

发布时间:2023-03-13 浏览次数:106

 

日前,为遏制检疫性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入,保护我市森林资源生态安全,市林湿局组织相关科室加强外调森林植物检疫复检工作,尤其是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检疫检查。

检疫人员先后前往盘山县和兴隆台区木材加工和经营单位进行检疫复检,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辽宁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调入我市的森林植物及时的、逐批次的进行检疫复检,重点检查是否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和是否携带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核实植物检疫证书与植物产品是否货证相符,手续是否规范,并做好复检记录。截至目前,未发现调入森林植物携带检疫性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

下一步,市林湿局将继续抓好检疫复检工作,尤其是春季绿化造林的重要时期即将到来,更要做好外来苗木的落地复检工作,严防检疫性和危险性有害生物通过调运方式传入。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政府网站检查通报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1007870号-1 辽公网安备21110002000056号

技术支持单位: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27-228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