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top_img.png

市林湿局关于“强规范、重实干、严督办”专项行动重点任务第二季度推进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27 浏览次数:87


现将我单位承接市政府系统“强规范、重实干、严督办”专项行动5项重点任务上半年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推进情况

(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指导县区建立健全纠纷调处台账,开展纠纷调处工作。全市上半年未发生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

(二)落实林长制,植树造林24万株,完成省新增营造林任务。

1. 落实林长制。制定完成市级林长巡林路线;制定下发市林长制考核实施方案及48项配套考核指标;对全市林长制工作进行半年自评;确定市级副林长协助单位,提醒市级副林长巡林。

2.植树造林24万株。2022年,我市承接省级造林任务0.59万亩,计划城乡植树24万株。科学开展造林绿化,着力提升乡村绿化质量,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助力“绿满辽宁”行动。市林湿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年初,派专业技术人员下沉到村屯进行实地踏查,在此基础上制定植树造林工作实施方案,局领导带领业务科室多次下基层调研,指导县区加快推进植树造林工作的有效落实。截至目前,全市植树造林26.94万株,完成任务指标的112.2%;圆满完成省级造林任务,完成率100%

(三)协同创建辽河国家公园各项工作。完成了芦苇沼泽湿地生态补水第二阶段补水工作;辽河口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完成了招标控制价审核工作,正在进行建设项目前期招标工作;编制完成了《辽宁双台河口国际重要湿地2022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配合省创建辽河国家公园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辽河国家公园范围和功能分区优化工作,配合起草了国家公园创建自评估报告,完成了专家组来盘现场评估工作,配合完成了国家申报片拍摄工作。

(四)加强重要物种保护。2021年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正在进行建设实施。编制完成了《2022年盘锦市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五)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与沈阳农业大学签订了《合作共建辽河口湿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协议》,野外研究站2处野外站点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组织实施南井子监测站点二期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盘锦林业资源体量小,集体林改基层群众积极性不高,同时缺少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无技术支持和社会服务体系。

(二)落实林长制,植树造林24万株,完成省新增营造林任务。绿化意识淡薄,各别镇街无绿化管护队伍,致使部分地段绿化还存在病虫害树、枯死树现象;绿化资金不足,使乡村绿化建设和后期养护受到制约;缺乏统一规划,各地绿化发展不均衡,绿化效果有待提升。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做好重大纠纷案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落实林长制,植树造林24万株,完成省新增营造林任务。

1. 落实林长制。指导县区制定林长制考核实施方案。对市级副林长及负责区域进行调整。

2.植树造林24万株。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乡村绿化检查验收工作;加强后期养护管理,指导县区做好浇水、除草、防病灭虫等抚育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林地、林木,破坏乡村绿化成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绿化成果。

(三)协同创建辽河国家公园各项工作。按照省创建辽河国家公园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国家公园申报资料完善、机构设置、立法等相关工作;开展芦苇沼泽湿地生态补水阶段性验收工作;推进辽河口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科研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前期招标工作。

(四)加强重要物种保护。继续推进2021年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建设实施。

(五)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快推进南井子监测站点二期建设,积极推进与沈阳农业大学联合开展湿地碳汇等相关研究。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政府网站检查通报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1007870号-1 辽公网安备21110002000056号

技术支持单位: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27-228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