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湿局对我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决定》和国家林草局贯彻落实《决定》通知要求,3月5日-6日,市林湿局调研员纪金章带队对我市各县区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摸底工作开展督促指导。
调查过程中详细了解目前数据统计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并详细了解了各县区在野生动物管理人员配置、资金投入等情况。纪金章同志强调此次调查产生的数据一定要真实、全面,各级领导必须层层把关负责,这既是对我们的工作负责,也是对广大养殖户负责。目前盘锦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种类以狐狸、貉子为主,经营方式以家庭经营为主。
下一步,市林湿局将密切关注并监督各县区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相关情况和网络舆情,进一步做好解释说明。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1007870号-1 辽公网安备21110002000056号
技术支持单位: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27-228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