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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医疗保障局

盘医保发〔2025〕2号关于印发长期护理服务项目编码规则和方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2 浏览次数:0

《关于印发长期护理服务项目编码规则

和方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通知背景

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制定长期护理服务项目编码规则和方法。

二、主要内容

长期护理服务项目代码分5个部分共17位,通过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按特定顺序排列表示。其中,第1部分是长期护理服务项目标识码,第2部分是行政区划代码,第3部分是长期护理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第4部分是长期护理服务项目分解码,第5部分是长期护理服务项目加收码。

三、内容解释

(一)第1部分。长期护理服务项目标识码,用1位大写英文字母“L”表示。

(二)第2部分。行政区划代码,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三)第3部分。长期护理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由分类码和项目代码组成,设为8位。从左至右第1位为一级分类码,第2-3位为二级分类码,第4-5位为三级分类码,第6-8位为该分类下的具体项目代码。

(四)第4部分。长期护理服务项目分解码,指主项目内涵中有可分解的收费项目识别码。

(五)第5部分。长期护理服务项目加收码,指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在主项目价格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收费的项目识别码。

解读单位:市医保局  解读人:宋建樟

原文:盘医保发〔2025〕2号《关于印发长期护理服务项目编码规则和方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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