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医保〔2023〕56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险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
保障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年7月20日,盘锦市医疗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本政策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调整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工作,减轻门诊慢特病患者就医费用负担,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完善全省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辽医保发〔2023〕10号)要求,结合实际,对我市门诊慢特病保障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
1.合并门诊慢特病病种。将白血病合并到恶性肿瘤,我市病种数量相应缩减为40种。
2.优化部分病种认定标准和适当放宽认定医院等级。部分病种认定所需提供的病例材料放宽到二级医院。
3.明确传染病的保障范围。要求对于耐药性结核治疗必需且疗效确切的贝达喹啉等药品,定点治疗医院应保证供药。
4.提高部分病种的支付限额。
5.持续推进省内异地就医的便利化。要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加强异地就医经办服务工作。省内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可选择在长期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流程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参保地承认,不需要参保人返回参保地认定。
6.抓好组织实施和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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