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锦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4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4年度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情况表
十一、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供销社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
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领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和发展。
(二)按照市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三)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农
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指导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双线运行服务体系。
(五)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推进基层社改造,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教育培训和科技服务。
(六)组织各级供销合作社实施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和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集配中心建设,大力发展冷链仓储物流体系。
(七)创新服务方式,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和农村土地流转。以龙头企业为平台,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积极开展有机、绿色、无公害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发挥地域特色优势,努力打造中国农产品品牌。
(八)依法履行社有企业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九)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分别是理事会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农产品现代流通科、社有资产管理科。
所属二级单位设置如下:
无所属二级单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无纳入盘锦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盘锦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盘锦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4年盘锦市供销合作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468.5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68.58万元;
2.非税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下级上解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468.5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46.48万元;
2.项目支出22.10万元。
在支出预算468.58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9.80万元。
2024年预算同2023年比较,收入减少23.86万元,减少4.85%;支出减少23.86万元,减少4.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4.5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0.5万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车辆使用。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7.8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万元,减少6.47%,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定额在上年基础上压减10%。主要包括:办公费6.5万元、印刷费0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2.7万元、邮电费2.80万元、取暖费7.24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护)费0.4万元、租赁费0万元、劳务费0.45万元、工会经费3.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08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4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9.80万元。项目支出为办公楼物业管理费用。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盘锦市供销合作社部门资产总额45,743,544.99元,其中,流动资产35,260,264.75元,固定资产5,436,209.33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5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价值879,312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22.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反映市供销社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专项业务工作支出及项目支出。
13、事业运行(项):反映市供销社本级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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