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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密、财务和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运行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6655902

(二)综合协调科。负责综合性文件和相关报告起草工作。组织开展数据、营商环境建设基础理论研究,组织协调开展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负责对机关规范性文件、损害营商环境督办案件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处理涉法事务。参与重大项目和合同审签,监督管理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及相关项目建设。负责信息编发、新闻宣传、舆情应对、信访等工作。负责联系营商环境建设专家智库,承担营商环境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联系电话:6693913

(三)数据规划发展科。承办牵头拟定数字盘锦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牵头拟订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领域政策制度工作。承担数据领域合作交流和平台搭建工作,研究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具体负责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承担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有关审核工作。负责联系数字盘锦建设专家智库,统筹推进数字盘锦建设。

联系电话:6655940

(四)数据资源管理科。承担统筹管理全市数据资源工作,承担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全市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和公共数据确权授权工作,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承担指导推进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利用工作。

联系电话:2223500

(五)数字经济科。承担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社会建设工作,承担拟定全市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推动实施工作。研究拟订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等数字经济领域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承担衔接平衡各领域各行业数字化发展相关规划、政策工作,推动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创业投资。承担统筹推动“一网统管”跨地域、跨层级、跨行业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工作。承担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有关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工作,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负责数字经济指标监测,承担数字经济合作交流工作。

承担协调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承担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工作。具体负责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推进政府系统电子政务资源的统筹利用和业务协同。承担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及应用。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的安全统筹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2280016

(六)数字政府科。承担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承担拟订全市数字政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推动实施工作。承担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承担指导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工作。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拟订政务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承担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及代办机构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政务服务效能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承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监管工作,统筹推进“一网通办”“一网协同”工作。承担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进驻人员管理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服务质量考核评估,处理相关投诉、建议等。

联系电话:6693909

(七)营商环境建设科。承担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拟定和落实营商环境建设政策措施工作。承担拟订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承担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市营商环境监测、考核、评价等工作。承担组织对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开展绩效考核和满意度评价工作,提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议。具体负责数据、营商环境工作监督检查,督导重点工作落实。负责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的聘任、管理、指导和服务等工作。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核、目录编制和动态调整工作,推动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承担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6693936

(八)诉求督办科。承担受理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投诉、举报工作,负责相关投诉、举报的核查分析、转办、督查督办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工作。承担营商环境重大影响案件办理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和反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给全市营商环境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部门、单位、个人进行追责问责。承担盘锦市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日常运行及诉求督办工作,承担人民网市长留言板、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办理工作。承担统筹协调推进惠企政策落实工作,承担推动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政企交流平台建设及应用,协调推进诚信环境和法治环境建设。承担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企服务重点工作。

联系电话:2829196

(九)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党建、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数据、营商环境建设领域相关业务培训。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科合署办公。

联系电话:22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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