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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机构设置

双拥工作科

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退役军人烈士评定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组织协调全市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政策,拟订机构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关于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落实国家关于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办公电话:0427-2824328

办公地点:辽东湾综合楼B-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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