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盘锦市督察公告
经中共辽宁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辽宁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盘锦市开展督察。进驻期间(2021年11月1日-11月15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27-2807117,专门邮政信箱:辽宁省盘锦市第022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08:30-12:00、13:00-17:3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来信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