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委、市政府以对历史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实施“退养还湿”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来完成、担当,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绿盾行动”和国家海洋督察提出的整改要求,攻坚克难,艰苦奋战,实现了区域内所有养殖设施全部拆除,所有养殖业户全部退出,被占湿地全部恢复。共清理围海养殖8.59万亩,造就了全国最大的“退养还湿”工程。
高站位谋划 高水平布局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苇红滩也是金山银山”。盘锦市委、市政府以生态保护为主、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保护、修复、利用好宝贵的海洋和滩涂资源。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来自全国12个省41个城市的598户养殖业户在辽河口滨海湿地从事围海养殖,围海面积达到8.59万亩,对滨海湿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直接威胁到湿地生态系统的环境安全,成为盘锦高质量发展之患、民生民心之痛。
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任务书。盘锦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盘锦市“退养还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责任、任务和问题清单,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形成了由市委牵头抓总、市政府一线落实、市直部门指导推进、盘山县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为统筹推进“退养还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以法规为依据、以政策为引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法规为依据、以政策为引导”的工作思路,先后发布《盘锦市关于对破坏近海海洋生态环境和湿地生态环境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的通告》《盘锦市关于对围填海现状进行专项调查的通告》《关于对有证未到期提前退出围海养殖区域的养殖业户给予适当补偿的通告》等共7期通告,切实维护广大养殖业户合法权益,为深入推进“退养还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学习先进经验,争取上级支持。盘锦市委、市政府多次向公安部、国家信访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部委,辽宁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直相关部门请示汇报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还专门带队到大连进行沟通协商。市政府成立6个工作专班,均由副市级领导带队,分赴黑、吉两省及沈阳、大连、营口、锦州等重点地区,与相关党委、政府及基层部门进行密切沟通,与养殖业户面对面交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退养还湿”工作得到了国家、省以及各方面的强力支持,为稳步推进“退养还湿”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高情怀为民 高频次宣传
“退养还湿”既是一项生态保护工程,也是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因此,盘锦市委、市政府从爱民暖民开始,做好“退养还湿”工作。
加大政策宣传,强化思想疏导。开展多角度、立体化、全方位宣传。在盘锦日报、盘锦广播电视台连续刊播“退养还湿”通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市、县区都进行了专项动员宣传,营造强大声势和浓厚舆论氛围。对于少数不理解执法行动的养殖业户,进行耐心政策解读和正向引导;对于主动配合执法行动的养殖业户,进行优先安排撤出;对于确有特殊困难与特殊情况的养殖业户,给予合理帮助。实现了以“最大限度耐心,最大限度引导,最大限度解释,最大限度帮扶”的工作诚意和力度,赢得了广大养殖业户们的理解与积极配合。
坚持为民理念,真情温暖民心。在“退养还湿”工作中,指挥部和工作人员看到养殖业户没饭吃、没水喝,宁可自己饿肚子,主动把盒饭、饮用水送给他们。对于人手少、行动困难、年龄偏大的养殖业户,主动帮助搬运物品,并根据需要,协调车辆护送至户口所在地。广大“退养还湿”工作人员的热心,深深感动了养殖业户的民心,形成了“让我搬”变“主动搬”,同心协力为“退养还湿”做贡献的感人局面。
抓强政策帮扶,精准解困救助。对生活困难群体,给予精准救助。制定了《关于对“退养还湿”困难群体给予救助的实施方案》,全市4个救助小组分赴北京、哈尔滨、长春、大连等地,累计完成9个批次、66户养殖业户的调查核实工作,对确定的16户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31.3万元。鼓励养殖业户转产开放式养殖,累计转产494户,养殖面积4.18万亩,兑现转让资金1.92亿元,有效助力“退养还湿”工作的稳步推进。
高强度攻坚 高质量修
盘锦市委、市政府坚持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变被动整改为主动作为,剥丝抽茧,分类聚焦。
为彻底清除围海养殖设施,市政府组织开展了以恢复湿地原状为目标的“辽河口退出围海养殖恢复海域原状专项执法行动”。分成4个执法组,由海监牵头,配备公安、公证、市政、消防、急救等人员,严格执行“先公证、后拆除”工作程序,一池一档,一户一卡;依法依规,主动作为;明确责任,分工协作;紧张有序,合力攻坚。日出动人员400余人、车辆260余辆、挖掘机300余台,共平整拆除养殖池塘1202个、看护房542处,面积6.29万亩。在此基础上,对已退出的养殖坑塘开展清理平整工作,实现自然水系连通,生物洄游通道贯通,不仅让湿地恢复原貌,更让湿地焕发新颜。辽河口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破碎化问题和湿地生态功能得到全面恢复,环渤海生态区鸟类栖息地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河口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退养还湿”的丰硕成果彰显了盘锦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展示了志存高远、拼搏进取的胆略和气魄,提升了盘锦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和效能。
扬帆起新航 聚力生态梦
展望未来,盘锦市委、市政府将更加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积极推进辽河国家公园协同创建、国际湿地城市认证、红海滩湿地规模性修复试验、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节水型城市、千亩城市绿岛建设,着力健全湿地生态保护工作长效机制,打造生态“双肾”守护蓝色海湾。在保护城市“湿地个性”和“生态内涵”中,打造新型港城、油气之城、湿地之都、公园城市、北方水乡、鱼米之乡,建设宜居宜业城乡融合的现代生态文明城市,推动美丽盘锦建设步入新阶段,奋力谱写盘锦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