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二十八批)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10000201812010034 | 区法院西侧100米道南大修厂家属楼附近有条小路,该处下水道堵塞造成污水外溢污染环境问题。 | 水 | 2018年12月2日,盘锦市双台子区辽河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延风社区书记及网格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此处情况。 经查:“区法院西侧100米道南大修厂家属楼附近有条小路,该处下水道堵塞造成污水外溢污染环境问题”举报情况属实。该区域为平房区,由于部分居民向下水井倾倒垃圾,导致下水井堵塞,因近两天下雨致使部分积水外溢。 |
属实 |
2018年12月3日,盘锦市双台子区辽河街道派专业人员对该处下水道进行了清理和疏通,并雇用专业车辆对该区域下水管线进行了全面清洗,现下水道已清理畅通。办事处将加强教育宣传,倡导居民不要随意倾倒垃圾。 |
无 |
2 | D210000201812010043 | 杨唐村唐家乡东侧的东风工业园将废旧泡沫板等工业垃圾都堆放在灌溉水库旁边,导致水源被污染。 | 土壤、水 | 2018年12月2日,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与唐家镇政府、东风镇政府联合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1、“杨唐村唐家乡东侧的东风工业园将废旧泡沫板等工业垃圾都堆放在灌溉水库旁边”。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在唐家镇娘娘庙村东侧、东风工业园区西侧一灌溉水渠(不是水库)存在垃圾随意堆放问题,该垃圾并非工业垃圾,而是黄色泡沫垃圾和生活垃圾。 2、“水源被污染”举报情况不属实。此水渠为东风镇上水干渠,水渠附近没有自来水井及管线,水源被污染情况不属实。 |
基本属实 | 盘锦市大洼区 东风镇政府、唐家镇政府分别组织人员对此处水渠两侧垃圾进行清理,共清理垃圾0.5吨,用车将垃圾运到固定堆放处,由京环环卫公司统一处理。 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要求唐家镇政府和东风镇政府加强对此处水渠巡查和宣传力度,阻止群众或企业乱扔垃圾行为。 |
无 |
3 | D210000201812010059 | 新开镇铁南村居民距铁路约50米,噪声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 噪音 | 2018年12月2日,盘锦市交通局、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共同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举报件中的铁路系盘营客运专线,依照《关于铁路附近地区适用环境噪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07〕66号),在边界处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情况下,按《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 - 90)》监测,若铁路边界处噪声水平能够达到规定的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则可以判定监测点处边界列车运行排放噪声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铁路运行未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若边界处噪声水平超过规定的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应判定存在环境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评价铁路附近列车运行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应适用于相应的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 - 90)》规定的限值,只适用于铁路边界,即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米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属于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于穿越城市区域的铁路两侧边界外的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执行),但该标准规定的铁路干线两侧区域环境噪声限值是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 2016年京沈铁路客专公司在新开镇区域采取了设置隔声窗和920米金属吸音式声屏障。2018年12月3日至12月4日,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依据上述监测规范分别对铁路边界30米处噪声和50米处噪声进行监测,其中:铁路边界30米处噪声昼间值58.5,52.6,53.4分贝,夜间值56.7,57.7,56.0分贝。50米处噪声昼间值44.0,42.2,39.1分贝,夜间值38.6,39.9,39.2分贝,监测结果达标。但存在达标扰民,影响小区居民休息情况。 |
基本属实 | 盘锦市大洼区政府加强对该区域交通噪声监督管理,防治交通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 | 无 |
4 | X210000201812010037 | 盘锦生成龙实业有限公司门市卖海鲜,制冷压缩机噪声扰民。 | 噪音 | 2018年12月3日,盘锦市兴隆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城管执法、属地街道和社区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举报情况属实。举报人反映的盘锦成龙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经营冷冻海鲜批发为主的个体工商户,产生噪音的是为海鲜制冷的压缩机。 | 属实 | 盘锦市兴隆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由执法局驻兴盛执法大队约谈了成龙实业有限公司经营业主,规范其经营行为,要求其对存在噪音的设备进行整改; 2、12月5日,该商户已自行将产生噪音的制冷压缩机拆除。 |
无 |
5 | X210000201812010057 | 原盘锦市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工委书记兼东郭苇场场长杨*,在龙王前的湿地修公路毁坏湿地89亩,修建欢喜岭新区楼盘时占用毁坏湿地700亩,毁坏南皮港作业区湿地1500亩,修建湿地广场毁坏湿地40亩,南小河处的湿地划给李*东3141亩,划给孙*超2220亩用作繁殖场。 | 生态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1、“原盘锦市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在龙王前的湿地修公路毁坏湿地89亩。”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经东郭苇场现场调查核实:举报现场龙王前湿地89亩,实为辽河口经济区于2010年在此区域规划建设新城修建的长度约3公里的土路。 2、“修建欢喜岭新区楼盘时占用毁坏湿地700亩。”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经盘锦市保护区管理局及东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盘锦广浩置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在东郭街道欢喜岭村开发建设欢喜家园小区,该项目为自然保护区区域及周边生态移民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4亿元,建设内容为41栋6层住宅及小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项目占地150亩。盘锦市辽河口保护区管理局核实认定:“该项目建设在保护区范围外,对保护区生态环境、自然景观不会造成影响”(盘辽河管函〔2015〕65号),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核实认定“欢喜家园项目不在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关于在保护区外建设欢喜家园相关问题的复函》)。该项目立项、环评、规划、土地、施工许可审批手续齐全。 3、“毁坏南皮港作业区湿地1500亩。”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经东郭苇场现场调查核实。该区域1500亩湿地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计划开发的“苇海迷宫”旅游项目,未办理相关手续。项目没有深度开发,基本维持苇塘原貌。目前该项目乘船小码头已拆除失去旅游功能。 4、修建湿地广场毁坏湿地40亩。举报情况属实。 经东郭苇场现场调查核实,该项目为原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于2012年开发的湿地码头广场。该项目未办理相关手续,占地约40亩,现已经拆除并恢复成湿地。 5、“南小河处的湿地划给李*东3141亩,划给孙*超2220亩用作繁殖场。”举报情况不属实。经原辽河口经济区调查,盘锦市湿地科学研究所与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通过签订协议,允许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使用实验基地面积1600亩。盘锦市湿地科学研究所与东郭苇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小河分场3000亩地退化滩涂湿地无偿划给盘锦市湿地科学研究所作为实验基地,并非划给个人用做繁殖场。 |
基本属实 | 2018年10月,盘锦市人民政府、锦州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和生态恢复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东郭苇场及诚通集团已将“苇海迷宫”乘船码头拆除,失去旅游功能;将原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开发的湿地码头广场拆除,恢复为湿地。 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就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违法行为约谈盘锦市后,2018年10月盘锦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
无 |
6 | X210000201812010217 | 胡家镇塘坊村一组赵*云砍伐举报人马**家自留地周围树木,并倾倒生活垃圾。 | 土壤 | 2018年12月3日,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经过现场核查,经查“胡家镇塘坊村一组赵*云砍伐举报人马**家自留地周围树木,并倾倒生活垃圾。”举报情况不属实。举报人马**与被举报人赵*云存在多年的邻里矛盾,胡家镇塘坊村一组赵*云2016年以来一直在外地打工,现不在塘坊村居住,因此不存在砍伐举报人马**家自留地周围树木,并倾倒生活垃圾的情况。 | 不属实 | 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加强对该村屯环境监管,胡家镇塘坊村做好宣传工作,防止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现象的发生。 | 无 |
7 | X210000201812010220 | 盘锦市 兴隆台区 一是石化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六零河,影响河流水质。二是热电小区垃圾房臭气扰民。 | 土壤、大气、水 | 2018年12月2日,辽河油田兴隆台公用事业处、兴隆台区住建局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问题一:“一是石化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六零河,影响河流水质。”举报情况不属实。石化小区由兴隆台公用事业处新工物业公司提供管理服务。石化小区雨水和污水由各分支管道汇合流到小区主路下的主管道,并入盘锦市政(三厂地区)排污大管道,通过兴隆台区市政设施中心新工街泵站进入盘锦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不存在石化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六零河影响河流水质的问题。 问题二:“二是热电小区垃圾房臭气扰民。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12月2日下午,兴隆台公用事业处新工物业公司与社区组织人员对热电小区9个垃圾房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垃圾房臭味扰民的情况。热电小区垃圾房每天早7点至9点之间清掏一次,始终坚持日产日清。但在夏季高温时,存在其他时段生活垃圾中的果皮等腐烂变质产生异味的现象。 |
部分 属实 | 辽河油田兴隆台公用事业处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新工物业公司将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特别是重点做好高温季节、节假日等垃圾量较大时段的防范工作,加强巡查检查频次,针对发现的个别情况,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清掏外运。 2、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提升处理解决居民反映问题的质量和效率,与社区,居民一道共同携手共创文明整洁和谐矿区。 |
无 |
8 | X210000201812010228 | “一是辽河油田高升采油厂家属区周边多家化工厂,排放带有刺鼻气味的气体,影响周围居民。二是该小区垃圾箱处臭水横流,异味扰民。三是该小区自来水管年久失修,致使自来水受到污染。” | 大气,土壤,水 | 问题一:“辽河油田高升采油厂家属区周边多家化工厂,排放带有刺鼻气味的气体,影响周围居民。”2018年12月2日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经过现场核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7-8月份盘山县环保局收到辽河油田高升采油厂生活区群众关于周边气味污染的举报后,盘山县环保局查处取缔盘锦天承和润饲料有限公司、盘锦吉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辽河油田高升大板厂院内卢强化油点3家违法企业:9月4日夜查发现大兴沥青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35万元并责令停止违法生产行为限期整改。9月26日对企业开展整改后监测,企业排放达标。环保局在9-10月份后续夜间检查没有发现气味,盘山县环保局近期对高采生活区周边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问题二:“ 该小区垃圾箱处臭水横流,异味扰民。”2018年12月2日辽河油田于楼公用事业处组织物业六公司对小区所有的垃圾房、垃圾桶进行现场排查,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高升小区平房区摆放104个塑料垃圾桶。平房区临街住户把房子出租改造成为商网。主要以餐饮、超市为主,每天产生大量生活垃圾,商贩私自卸掉垃圾桶盖,导致存在异味较大、脏水流的现象。 问题三:“该小区自来水管年久失修,致使自来水受到污染。”举报情况不属实。2018年12月2日,经辽河油田供水公司现场核查,高三水源站班检化验记录各项指标均在合格范围内。辽河油田供水公司分别到高采小区3位用户家中进行水质取样,所检测3家用户水样的35项指标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2018年1-11月份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检测指标均正常,未发现水质污染情况,也未接到小区用户投诉水质问题。 经供水公司水质检验中心检测,未发现高采小区供水管线有漏点。 |
部分属实 | 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将继续加大对高采生活区周边地区的环境监管力度,采取不定期监测和夜查的方式。动态掌握企业生产状况,防止异味扰民的发生;辽河油田于楼公用事业处加强对高升采油厂家属区日常巡查和走访工作,并针对一些特殊地段采取清洗路面、垃圾车及时保养、维修等防范工作;辽河油田供水公司加强对该小区生活水的水质监测,确保水质达标,无自来水污染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