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二十二批)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10000201811250041 | 得胜镇后胡村的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距离居民住宅不足200米,不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举报人认为其环评验收造假,且附近沟渠散发臭味扰民。2017年5月举报人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受理编号为2619和3430。 | 大气,其他污染 | 2018年11月26日,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1、“得胜镇后胡村的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距离居民住宅不足200米。”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2月1日,盘锦市盘山县高升街道对浩业化工有限公司与较近的居民住宅进行了测量,测量结果为:浩业化工路南厂区东墙距离柳建中家西墙直线距离190米,浩业化工路南厂区东墙距离柳建军家西墙直线距离230米,浩业化工路南厂区东墙距离其他两户西墙直线距离均超过200米。 2、“不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举报人认为其环评验收造假。”举报情况不属实。2017年3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17年第7号公告《关于〈水泥包装袋〉等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公告》将卫生防护距离由强制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盘锦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5月通过浩业化工环保验收,经监测企业厂界各项无组织排放达标。举报人先后在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浩业化工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进行了行政诉讼,被依法驳回,一审二审判决举报人均败诉。 3、“附近沟渠散发臭味扰民。”举报情况不属实。盘山县环保局对企业东侧喜彬沟进行采样检测,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未受污染。对企业周边地下水也开展了监测,检测达标,未受污染。 4、“2017年5月举报人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受理编号为2619和3430”。举报情况属实。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该举报人多次就浩业化工环保手续等问题进行过举报,盘山县工作协调组据实对举报事项进行了回复并按要求对回复内容进行公开。 |
基本属实 | 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加强对该重点企业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防止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 无 |
2 | D210000201811250046 | 西安镇韩家村的钱某养猪场、20多家养鸡场及桃园村马家屯狐狸养殖场将粪便排入西老湾河总水沟内,最终流入辽河,污染河水。 | 水 | 2018年11月27日,盘锦市大洼区西安镇政府会同大洼区环保局、大洼区畜牧局联合现场调查,经查: 1、“西安镇韩家村的钱某养猪场。粪便排入西老湾河总水沟内,最终流入辽河,污染河水。”举报情况不属实。韩家村不存在钱姓养猪场。在韩家村毗邻的西安镇高坎村有辽宁西安振兴生态养殖场,法人代表姓钱,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原存栏3万余只生猪,养殖粪便用于自家养殖场内的水稻种植还田综合利用,无养殖废水产生,由于辽宁受非洲猪瘟的影响,大洼区政府下令宰杀全部生猪,2018年10月16日,西安镇政府将该养殖场内的生猪全部宰杀,生猪尸体及粪便采用无害化处理方式处理,无污染辽河情况。 2、“20多家养鸡场粪便排入西老湾河总水沟内,最终流入辽河,污染河水。”基本属实。韩家村18户村民承包21栋大棚养殖肉鸡,养鸡不产生废水。还有8户村民承包8栋大棚养殖肉鸭,养殖户用水冲刷养殖大棚及地面产生废水,废水排入附近的凹型水沟中,该水沟与稻田地排水沟相连,再与韩家村主排水沟相连,最后汇入西老湾河。 2018年11月27日,大洼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对西老湾河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且该处地点距辽河直线距离约33.5公里,不存在“排放至辽河内,污染辽河。”现象。 3、“桃园村马家屯狐狸养殖场粪便排入西老湾河总水沟内,最终流入辽河,污染河水。”举报情况不属实。桃园村马家屯没有狐狸养殖户。在桃园村马家屯毗邻的八家村有7家散户养殖狐狸,目前每家养殖户存栏不到百只种狐,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不在禁养区范围内。狐狸养殖不产生废水,养殖粪便日产日清,还田综合利用。不存在粪便直排西老湾河总水沟内,最终流入辽河,污染河水情况。 |
基本 属实 | 盘锦市大洼区西安镇政府针对投诉问题进行如下整改: 1、要求养殖户立即停止续养行为,清理每户暂存粪便。目前养殖粪便已经清理大半,预计12月底清理完毕。 2、责成韩家村村委会建设一座符合标准的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的堆粪场,统一贮存后还田综合利用。现土地相关手续履行完毕。 3、11月22日,韩家村村委会封堵稻田排水沟与韩家村主排水沟连接处,用吸粪车清理废水。现已清理完毕。 4、待冬季上冻后开展凹型水沟和稻田排水沟底泥清淤工作。西安镇加强养殖散户的监督管理力度,有效改善区域环境。 |
无 |
3 | D210000201811250065 | 红星美凯龙南侧十字路口21点以后有大车违规通行,噪音扰民。 | 噪音 | 2018年11月27日,盘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现场,经查:“红星美凯龙南侧十字路口21点以后有大车违规通行,噪音扰民。”举报情况属实。 盘锦市兴隆台区红星美凯龙南侧十字路口为向海大道/环城南街交叉路口,是连接东、西外环的主要路口。经现场勘查和视频巡查发现,21时后时常有大型货车沿环城南街东西方向通行,车辆所产生的噪音一定程度影响了包括红星美凯商厦商铺以及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 |
属实 | 盘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向海大道/环城南街交叉路口大型货车违法通行所带来的噪声扰民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具体措施为: 一是设置大型货车禁行路段。东起芳草路/环城南街,西至中华路/环城南街设定为禁行路段,24小时禁止大型货车在该路段行驶,并按照国家标准设立了货车禁行标志。 二是持续加大处罚力度。针对此路段违法通行的大型货车于2018年11月23日起进行抓拍。截至目前共抓拍违法通行大型货车98台,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有效遏制大型货车违规通行多发的态势。 三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双微平台向社会公示环城南街大型货车禁行措施,提示大型货车司机合理选择绕行路线。 |
无 |
4 | X210000201811250058 | 东风市场北侧马路市场,商贩叫卖声、高音喇叭噪音扰民,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市场北墙外挂制冷机。启动时噪音大,夏天居民不敢开窗户。 | 噪音 | 2018年11月26日,盘锦市双台子区综合执法局现场调查,经查: 1、“东风市场北侧马路市场,商贩叫卖声、高音喇叭噪音扰民,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举报情况属实。东风市场北侧巷路宽约6米,沿巷路两侧有卖蔬菜、水果等食品的个人经营行为,确实存在噪声扰民情况。 2、“市场北墙外挂制冷机。启动时噪音大,夏天居民不敢开窗户”举报情况属实。举报的市场北墙外挂机为东风市场内冷库制冷外挂机,权属人为史旭东和李艳英,2018年11月29日盘锦市双台子区综合执法局委托第三方对此处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
属实 | 盘锦市双台子区综合执法局按照《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八项规定,确定东风市场北侧马路经营行为属占道经营,已责令东风市场物业公司对此种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并于11月29日清理完毕,同时执法局驻建设街道办事处中队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控商贩占道经营和高音叫卖行为发生。 盘锦市双台子区综合执法局对北墙外挂机商户(权属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权属人七日(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如未整改完成,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予以强制代履行。 |
无 |
5 | X210000201811250061 | 甜水镇新立村盘锦恒兴化工厂和盘锦兴胜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污水废水直接排入农民地里,生产时气味熏人,空气污染严重。 | 大气,水,土壤 | 2018年11月26日,盘锦市盘山县环境保护局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1、“甜水镇新立村盘锦恒兴化工厂和盘锦兴胜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污水废水直接排入农民地里。”举报情况不属实。盘锦恒兴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硫酸钾(钾肥原料)、副产品为盐酸,生产工艺以氯化钾和硫酸为原料在曼海姆炉中反应生成硫酸钾和盐酸,经现场勘查及查阅环评,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经盘山县环境监测站对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质未受污染。 盘锦兴胜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盘山县环境监测站对地下水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质未受污染。 2、“生产时气味熏人,空气污染严重。”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11月26日,盘锦市盘山县环境监测站对企业曼海姆反应炉产生烟气及企业工艺废气(氯化氢气体)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反应炉烟气排放达标,监测厂界氯化氢气体无组织排放达标,氯化氢气体有组织排放超标。盘山县环保局对企业废气超标违法行为依法立案。 盘锦兴胜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属于防水卷材行业,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处于季节性停产状态,目前企业停产。防水卷材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沥青烟排放,生产工况异常或跑冒滴漏时有异味扰民情况发生。待企业恢复生产时,盘山县环境保护局将对企业进行监测。 |
基本属实 | 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对恒兴化工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氯化氢气体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给予企业行政处罚20万元,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 盘锦兴胜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恢复生产时,盘山县环境保护局将对企业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