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二十八批)
12月2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信访举报件337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 14个市和3个省直部门。其中,沈阳市66件、大连市78件、鞍山市25件、抚顺市21件、本溪市16件、丹东市21件、锦州市16件、营口市14件、阜新市16件、辽阳市9件(其中1件与省生态环境厅交叉)、铁岭市12件、朝阳市15件、盘锦市8件、葫芦岛市19件,省生态环境厅1件,省林业和草原局1件(与省生态环境厅交叉),省营商环境建设局1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环境问题542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147个,占27.1%;水环境问题99个,占18.3%;噪音问题81个,占14.9%;生态环境问题60个,占11.1%;辐射问题7个,占1.3%;海洋环境问题14个,占2.6%;土壤问题76个,占14.0%;其他类型问题58个,占10.7%。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市和省直单位。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