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十二批)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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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210000201811150087 | 供应岗海园一品小区北侧50米是铁路,火车通过时噪声很大,严重影响居民休息。之前因为相关部门和小区物业未协商好,导致隔声屏障只安装一半。 | 噪音 | 11月16日,盘锦市兴隆台区环保局会同渤海街道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1、“供应岗海园一品小区北侧50米是铁路,火车通过时噪声很大,严重影响居民休息。”举报情况不属实。案件中提到的铁路系盘营客运专线,2009年5月3日通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审批,2013年9月12日投入使用,环保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依照《关于铁路附近地区适用环境噪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07】66号),在边界处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情况下,按《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监测,若铁路边界处噪声水平能够达到规定的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则可以判定监测点处边界列车运行排放噪声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铁路运行未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若边界处噪声水平超过规定的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应判定存在环境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评价铁路附近列车运行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应适用于相应的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规定的限值,只适用于铁路边界,即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米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属于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于穿越城市区域的铁路两侧边界外的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执行),但该标准规定的铁路干线两侧区域环境噪声限值是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2018年11月21日—22日,兴隆台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依据上述监测规范再次对铁路边界噪声和小区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其中:铁路边界噪声昼间值10:12为57.7;11:17为61.4;12:23为57.6,夜间值:00:03为53;01:14为53.3 ;住宅小区昼间值10:14为46.4;11:21为47.3;12:25为43.2,夜间值00:09为43 ;01:17为42.1。 2、“之前因为相关部门和小区物业未协商好,导致隔声屏障只安装一半。”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经与市交通局、渤海街道等部门调查了解,由于盘营客运专线建设先于海园一品小区建设,因此在建设过程中,盘营客运专线建设方未在海园一品小区方向设置隔声屏障。因此盘营客运专线建有隔声屏属实,但该小区方向未建隔声屏,无“隔声屏障只安装一半”情况。11月21日、22日,兴隆台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依据监测规范对小区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
基本 属实 | 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加强对该区域交通噪声监督管理,在此路段增派警力,加大查处和整治力度。防止交通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 | 无 |
2 | D210000201811160004 | 清水镇立新村的恒铭化工厂将油泥贮存在厂内,污染土地,异味扰民。2017年曾致电中央环保督察组后,清理了部门油泥,但剩余2亩地油泥未清理,用土掩埋,夏季时厂内土壤反油,异味扰民。 | 土壤、大气 | 2018年11月16日,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大洼区公安局、大洼区清水镇政府联合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1、“清水镇立新村的恒铭化工厂将油泥贮存在厂内,污染土地,异味扰民”举报情况属实。 经盘锦市大洼区公安局核实:2009年该企业法人为曹贵川,2011年因企业经营者盗窃原油,被判刑入狱7年,至此企业停产,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工人解散,只留有门卫1人。2012年法人变更为李继泰,2014年法人变更为张龙,2016年法人变更为王明明至今。2018年11月17日,第三方环保服务公司对厂区周边土壤监测结果达标。2018年11月19日,第三方环保服务公司通过样品比对分析,初判院内5个点位存在油泥迹象,划定挖掘地点,当日立即开始进行挖掘,发现地下1米处确实存在油泥。大洼区环保局立即与有处理资质的第三方签订处理意向协议。截止2018年11月23日晚已清理出275.23吨废油泥运送至盘锦恒祥危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核查现场无异味扰民情况。 2、“2017年曾致电中央环保督察组后,清理了部分油泥,但剩余2亩地油泥未清理,用土掩埋”举报情况不属实。2017年5月20日,在第一次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公安局、安监局、清水镇政府联合对私埋油泥情况进行调查。确定油泥位置后,开始清理工作,共清理出含油污泥320.58吨,外运土回填,恢复原状。2017年9月4日,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与盘锦恒祥危废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处理协议,将清理出的含油污泥送到该公司进行处理。 2018年11月21日,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在清水镇政府配合下对2017年油泥清理现场进行确认。在2017年参与清理工作人员配合下,参照当时留存的影像资料,确定了2017年清理点位。通过选点挖掘,确定2017年清理过的油泥私埋点已清理完毕,无油泥残留现象。 3、“夏季时厂内土壤反油,异味扰民”举报情况不属实。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至今,盘锦市大洼区各级信访部门未接到过群众举报土壤反油,异味扰民事件。该企业距离最近村屯立新村约1000米左右,周边均为水稻田,现场勘查厂区内无异味,不存在异味扰民情况。 |
基本属实 | 盘锦市大洼区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因此案私埋油泥,涉嫌刑事犯罪,2018年11月23日,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将此案件移交至大洼区公安局立案侦查。 2、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聘请第三方环保公司继续扩大勘察范围,对厂区内其它可能埋油的地点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发现后立即清理。 3、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举一反三,加大涉油化工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对存在环境违法的企业实施严厉打击,彻底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
无 |
3 | X210000201811150013 | 生活小区道路两旁饭店、烧烤摊油烟扰民。 | 大气 | 11月16日,盘锦市兴隆台区环保局会同综合执法、街道等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生活小区道路两旁饭店、烧烤摊油烟扰民。”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生活小区现有饭店25家,其中16家饭店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其余9家为蒸煮炖饭店,生产工艺中无油烟产生,无须安装油烟净化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烧烤店有店外搭棚营业的行为,已责令其自行拆除外搭棚架。 | 基本 属实 | 盘锦市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兴隆台区环保局采取下列整改措施: 1、由驻所综合执法部门监督店外经营业户自行拆除外搭棚架,11月19日棚架拆除完毕; 2、兴隆台区环保局加密日常检查频次,督促饭店正常使用和定期维护油烟净化装置; 3、兴海街道充分发挥网格员巡查作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4、驻所综合执法部门加强门前四包管理,杜绝店外经营; 5、驻所市场监督及综合执法部门规范商家经营行为,严禁扰民现象发生。 |
无 |
4 | X210000201811150055 | 五厂生活小区内有多家饭店,存在油烟污染、排油烟机噪声扰民问题。 | 大气噪音 | 11月16日,盘锦市兴隆台区环保局会同综合执法、街道等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五厂生活小区内有多家饭店,存在油烟污染、排油烟机噪声扰民问题”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勘查,生活小区现有饭店25家,除9家蒸煮炖饭店生产工艺中无油烟产生,无须安装油烟净化器之外,16家饭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烧烤店有店外搭棚营业的行为,已责令其自行拆除外搭棚架。 11月21日,兴隆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投诉区域的重点营业场所分昼夜两个时段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
基本 属实 | 盘锦市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兴隆台区环保局采取下列整改措施: 1、由驻所综合执法部门监督店外经营业户自行拆除外搭棚架,11月19日棚架拆除完毕; 2、兴隆台区环保局加密日常检查频次,督促饭店正常使用和定期维护油烟净化装置; 3、兴海街道充分发挥网格员巡查作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4、驻所综合执法部门加强门前四包管理,杜绝店外经营; 5、驻所市场监督及综合执法部门规范商家经营行为,严禁扰民现象发生; 6、兴隆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大检查力度,如发现个体商户噪声排放违规的,立即作出停业整改的处罚决定,消除噪声污染源。 |
无 |
5 | X210000201811150060 | 大洼镇永兴社区第三村民组有一个养鸭厂,养鸭粪水横流,异味扰民。 | 水 | 2018年11月16日,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1、“大洼镇永兴社区第三村民组有一个养鸭厂”举报情况不属实。大洼街道永兴社区(代家村)有养鸭户8户,以乡道为界,东侧3户、西侧5户,共有鸭舍10栋。该养殖小区属于多户村民集中养殖,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所在区域非禁养区,并非养鸭场。 2、“养鸭粪水横流,异味扰民”举报情况属实。目前8户养鸭户共养殖61000只鸭雏,鸭粪直接排放到鸭舍外的沟渠中,形成了3个鸭粪坑(每个鸭粪坑长50米×宽4米),异味大,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群众举报属实。 3、2018年11月17日,大洼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代家村二组、三组居民区南沟渠水质进行监测,COD、氨氮、悬浮物、总磷均超过地表水标准。二组、三组居民区南沟渠南北两侧臭气监测均达标。 |
基本 属实 | 为消除鸭粪水横流、异味扰民现象,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采取下列整改措施: 1、2018年11月16日,雇用京环吸粪车对鸭粪进行清理,运送到大唐肥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2、将清理完的鸭粪坑进行消毒处理,禁止养殖户排放养鸭粪水。 3、此批鸭12月20日出栏后,按照村规民约,村民集体投票表决,超过三分之二人数同意养殖,养殖户须按照标准建设粪污储存设施,方可再进行养殖。 |
无 |
6 | X210000201811150061 | 五厂生活小区内有多家饭店,存在油烟污染、排油烟机噪声扰民问题。 | 大气噪音 | 11月16日,盘锦市兴隆台区环保局会同综合执法、街道等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五厂生活小区内有多家饭店,存在油烟污染、排油烟机噪声扰民问题”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勘查,生活小区现有饭店25家,除9家蒸煮炖饭店生产工艺中无油烟产生,无须安装油烟净化器之外,16家饭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烧烤店有店外搭棚营业的行为,已责令其自行拆除外搭棚架。 11月21日,兴隆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投诉区域的重点营业场所分昼夜两个时段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
基本 属实 | 盘锦市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兴隆台区环保局采取下列整改措施: 1、由驻所综合执法部门监督店外经营业户自行拆除外搭棚架,11月19日棚架拆除完毕; 2、兴隆台区环保局加密日常检查频次,督促饭店正常使用和定期维护油烟净化装置; 3、兴海街道充分发挥网格员巡查作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4、驻所综合执法部门加强门前四包管理,杜绝店外经营; 5、驻所市场监督及综合执法部门规范商家经营行为,严禁扰民现象发生; 6、兴隆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大检查力度,如发现个体商户噪声排放违规的,立即作出停业整改的处罚决定,消除噪声污染源。 |
无 |
7 | X210000201811150094 | 香水湖别墅区内有业主养鸡,异味扰民。 | 其他污染,水 | 2018年11月23日,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综合执法二大队联合香水湖物业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经查:“香水湖别墅区内有业主养鸡,异味扰民”举报情况属实。香水湖别墅区内共有4户居民利用一楼自家院子,养殖公鸡。共散养17只公鸡,用于自家食用,鸡粪便存留在院内,未及时做出处理,异味较大,影响周边环境。 | 属实 | 盘锦市大洼区香水湖物业公司要求养鸡居民立即将公鸡易地养殖。11月19日,居民已将公鸡送走,并将鸡粪进行了清理。现场已无异味扰民情况。 香水湖物业公司将加强对香水湖小区的日常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