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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九批)

发布时间:2018-11-23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1105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210000201811120043 大洼街道办事处(原大洼镇政府)西北侧有一片化工厂,距居民区约100米。这些企业夜间偷排工业废气,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盘锦市 大气     2018年11月13日、14日,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1.“大洼街道办事处(原大洼镇政府)西北侧有一片化工厂,距居民区约100米”举报情况属实。大洼工业聚集区内所属石化企业13家,主要以燃料油储存、调和为主。工业聚集区南侧清华园居民小区B区与大洼工业聚集区相距100米左右。
    2.“这些企业夜间偷排工业废气”举报情况不属实。11月13日晚,大洼区环保局夜查,未发现企业有偷排行为。11月16日晚9时,大洼区环保局委托市环境监测部门对工业聚集区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3、“影响周围居民生活”举报属实。14日检查中发现盘锦天和利石化有限公司油罐车敞口卸车, 散发异味。华冠中交路星、弘亨、天瑞祥、富禾、北方燃料、得胜等6家企业存在卸油槽入口封闭不严,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回收装置造成无组织排放的行为,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基本属实     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对环境违法企业处理如下:
    1.对盘锦天和利石化有限公司行政处罚2万元;
    2.对工业聚集区内盘锦天和利石化有限公司等7家存在环境隐患的石化企业卸油槽实施查封,同时下达了责令整改决定书:要求7家企业2018年12月31日前在卸油槽入口安装密闭装置;2019年5月1日前安装尾气回收装置。
   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加强对工业聚集区企业环境监管,对工业聚集区内石化企业采取季度监测和不定期夜查等监管方式,防止企业偷排废气现象的发生。
2 D210000201811120054 东风镇栾家村西侧的瑞昌化工厂将工业废水排放到稻田排水沟,导致农作物死亡。 盘锦市     2018年11月15日,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东风镇政府联合对企业实地调查。经查:
    1、“工业废水排放到稻田排水沟”举报情况属实。环评批复要求企业“处理后废水达标排入厂外污水管网,进入东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后直接排放”。现场调查企业污水处理达标后进入东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直接排放到稻田排水沟,符合环评批复要求。为保证污水达标排放,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责令企业安装了流量计和在线监测设备。区环保局不定期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2018年4月-6月共监测4次),监测结果均为达标,经过第三方监测(2017年10月-12月共监测3次)企业废水达到了直排标准。
    2.关于反映“导致农作物死亡”问题,情况不属实。沟渠两岸稻田有独立的供水沟渠,排水沟渠的水不作为灌溉使用,对稻田、农作物生长不造成任何影响,现场调查未发现农作物死亡现象。沟渠沿岸的东风镇栾家村、河沿村、驾掌寺村、腰屯村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出具证明,近几年来沟渠两岸的农作物没有死亡现象,故举报情况不属实。
基本属实     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加大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加密环境监察监测频次,动态掌握企业生产状况,发现企业有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3 D210000201811120083 环城南街与向海大道交汇路口有禁止大货车及运送危险品车通行的标识,但全天24小时有大货车行驶,噪声扰民,无法开窗。 盘锦市 噪音     盘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环城南街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核查:“环城南街与向海大道交汇路口有禁止大货车及运送危险品车通行的标识,但全天24小时有大货车行驶,噪声扰民,无法开窗。”举报情况属实。
    环城南街东段,西起向海大道东至芳草路,全长3600米,由市住建部门于2017年10月竣工通车,此路段连接盘锦市东外环(芳草路)与西外环路。建成通车初期此路段大型车辆集中通行,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此路段货车采取了限制通行措施,除部分保障油田生产车辆(市交警支队规定时间和路线)外,其他大型货车均禁止通行,并设置了相关货车禁行标志。
    2018年11月15日,盘锦市环境监测站对环城南街道路交通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超标。噪声扰民情况属实。
属实     盘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立即针对环城南街噪音问题进行了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交警支队相关科室针对此路段备案的保障油田生产车辆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共有车辆319台,目前已经全部通知绕行,禁止在环城南街通行。
    2、支队安排辖区大队成立执法小分队,针对环城南街大货车违法通行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3、支队科技部门已经在双环岗安装了大货车禁行抓拍系统,24小时针对大货车违法通行进行抓拍处罚。
4 X210000201811120024 一是兴隆台区兴海街道陈屯村小梁玉村西北的盘锦辽河油田大力集团有限公司和盘锦北沥公司,产生的有毒气体严重影响村民身体健康。二是该屯西火炬天天燃烧,噪声扰民。三是距离该屯北不足200米处有6个大油罐,存在安全隐患。 盘锦市 噪音、大气     11月14日、15日,盘锦市环保局、兴隆台区环保局联合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问题一:“兴隆台区兴海街道陈屯村小梁玉村西北的盘锦辽河油田大力集团有限公司和盘锦北沥公司,产生的有毒气体严重影响村民身体健康。”举报情况基本属实。日常监管中,小梁玉村附近相关企业确实存在涉气违法问题,环保部门均依法查处。2018年11月13日、15日、18日,盘锦市环境监测站对相关企业进行废气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问题二:“该屯西火炬天天燃烧,噪声扰民”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举报人反映的火炬为中油辽河石化分公司东区高架火炬。企业在正常生产,无异常状况发生的情况下,火炬对周边影响较小。经查阅近年来企业厂界噪声自行监测报告数据,未发现超标情况。在装置偶发异常状况、装置开停工等情况下,火炬应急燃烧放空过程,放空气体组分复杂、气量大、消烟蒸汽投用量大易引发火炬火焰大、噪声大、冒黑烟现象发生。
    在11月13日至15日的巡查和监测期间,该公司生产正常,燃料气系统运行平稳,炼厂气全部回收利用,企业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达标。
    问题三:“距离该屯北不足200米处有6个大油罐,存在安全隐患。”举报情况不属实。投诉案件所提到的6个大油罐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分销售公司盘锦沥青储库。11月14日,盘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调查,该库储存沥青,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依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的有关规定,其储罐与居住区安全距离为60米。经核实,该库现与最近的居住区距离约176米,安全距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有关规定。该企业已经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属地盘锦市兴隆台区环保局备案。
部分属实     盘锦市环保局和兴隆台区环保局要求相关企业要持续加强企业环保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使用。定期开展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强化装置操作管理,确保装置平稳运行,严控异常排放。严格履行装置检修、突发状况报告与公开公示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维修过程中的防治污染措施,避免给周边环境和居民带来影响。盘锦市环保局和兴隆台区环保局将继续加强相关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改善区域环境。
   
5 X210000201811120025 一是东郭镇辽宁振兴生态纸业有限公司,近一万吨固体废弃物白泥未经处理堆放厂区,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二是该厂生产过程中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所谓氧化塘,夜间排至苇田。污水处理设施只在环保部门检查时使用,发票显示购买污水处理使用药剂量与实际处理所需量不符;三是该厂将羊圈子苇场、东郭苇场近10万亩湿地改为稻田,破坏湿地生态环境。 盘锦市 水、土壤、生态     11月14日,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经过现场核查,经查:
    1、“辽宁振兴生态纸业有限公司,近一万吨固体废弃物白泥未经处理堆放厂区,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举报情况不属实。今年以来企业生产产生白泥约为2万吨,企业按照环评要求进行铺路,做到了日产日清,现场未发现白泥未经处理堆放厂区现象。企业于2017年4月至2018年9月,共4次对其地下水、土壤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2、“该厂生产过程排放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所谓氧化塘,夜间排入苇田。污水处理设施只在环保部门检查时使用,发票显示购买污水处理使用药剂量与实际处理所需量不符。”举报情况不属实。企业建有废水处理设施一套,采用物化+生化+生态净化三级处理。实际处理量约为1.6万吨/天,其中8000吨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其余处理后的水进入3000亩氧化塘再进入2.3万亩芦苇表流湿地。企业在污水处理设施进口,污水处理设施进入氧化塘出口,表流湿地出口安装三套在线监测设施,其中表流湿地出口在线监测设施与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监测中心联网,盘山县环保局于11月14日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进口水质、污水处理设施进入氧化塘出口水质、氧化塘内水质、流湿地出口水质均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环评要求。污水处理用聚丙烯酰胺用量约为800Kg/天,聚合氯化铝液体用量约为6700Kg/天,用于气浮机絮凝;磷酸氢二铵用量约为150Kg/天,尿素用量约为300Kg/天,用于氧化沟微生物营养;消泡剂用量约为100Kg/天,用于氧化沟喷淋消泡。药剂使用情况相关台账与企业购买发票总量相符。
    3、“该厂将羊圈子苇场、东郭苇场近10万亩湿地改为稻田,破坏湿地生态环境,地下水质受到污染。”举报情况不属实。经羊圈子镇政府、东郭街道办事处核查:企业没有将羊圈子苇场、东郭苇场湿地改为稻田的行为。
不属实     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增加现场检查及环境监测频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严肃查处。
6 X210000201811120080 盘锦市辽河口生态经济开发区东郭镇欢喜岭村东面7000亩国家级保护湿地被非法交易。2016年盘锦市广浩公司在600亩湿地上盖商品楼60栋,李某某把剩下6400亩湿地大肆破坏,开发成多个养虾池出售给他人进行养殖,以开发的名义破坏国家湿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盘锦市 生态     11月13日,经盘锦市保护区管理局及东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经查:
    1、“盘锦市辽河口生态经济开发区东郭镇欢喜岭村东面7000亩国家级保护湿地被非法交易。2016年盘锦市广浩公司在600亩湿地上盖商品楼60栋。”举报情况不属实。经盘锦市保护区管理局核查及东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盘锦广浩置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在东郭街道欢喜岭村开发建设欢喜家园小区,该项目为自然保护区区域及周边生态移民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4亿元,建设内容为41栋6层住宅及小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项目占地150亩。盘锦市辽河口保护区管理局核实认定:“该项目建设在保护区范围外,对保护区生态环境、自然景观不会造成影响”(盘辽河管函【2015】65号),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核实认定“欢喜家园项目不在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关于在保护区外建设欢喜家园相关问题的复函》)。该项目立项、环评、规划、土地、施工许可审批手续齐全。
    2、“李某某把剩下6400亩湿地大肆破坏,开发成多个养虾池出售给他人进行养殖,以开发的名义破坏国家湿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2年4月5日,东郭镇政府与自然人李柏全签订苇塘承包合同,承包面积约6000亩,承包期限20年。经盘锦市辽河口保护区管理局核查:该区域位于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苇塘由李柏全经营使用至今,自2013年4月至2017年6月期间经营人陆续在苇塘原有坝埂上施工修建养鱼池1170亩,其余苇塘仍然维持原貌。
基本属实     2018年10月,盘锦市人民政府、锦州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和生态恢复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东郭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11月16日开始施工将鱼池恢复原貌,截至11月19日晚间已恢复面积470亩,预计12月9日前完成全部恢复工程。
7 X210000201811120090 海泉湾霞光府三期2-3栋、6-7栋之间的商铺,房顶尘土飞扬,居民无法正常开窗。居民要求拆除商铺,恢复绿地。 盘锦市 大气     11月13日,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查看,案件中提到6-7号楼之间并无商网,实际是7-8号楼楼间商网。2—3号楼西侧与7—8号楼西侧商网屋顶上确有部分防水抹灰层出现起砂情况,但无尘土飞扬现象。经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确认,海泉湾霞光府三期不存在违建商铺和破坏绿地的情况。 基本属实     针对2—3号楼西侧与7—8号楼西侧商网屋顶上有部分防水抹灰层出现起砂的现象,由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责成该小区物业公司采取细石混凝土压光工艺,彻底解决起砂现象,已于2018年11月15日施工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