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任务{编号191(14-13)}整改结果公示
问题编号191(14-13):环境法治意识淡薄。一些地市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对环保法律法规置若罔闻,屡屡突破底线上马项目,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环境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三、整改结果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环境法治意识淡薄”问题,我市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市委党校利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培训之机,开展了“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为主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生态发展理念,有力推动我市环保工作的开展。市政府组织发改、经信、国土、环保、规划等部门开展违法违规项目清查, 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该项工作。目前,我市未发现新上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盘锦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4月3日至 2018年4月8日
受理部门: 盘锦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组
联系电话:0427-2807606
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盘锦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组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