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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三十二批)

发布时间:2017-06-04 浏览次数:519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6226 王某在兴隆台文化局家属楼南面楼下私自占地开烧烤店,油烟未经处理直排小区,夜间噪声严重扰民。 兴隆台区 其他     2017年5月29日至31日,盘锦市国土资源局兴隆台分局、兴隆台区环保局、兴隆台区综合执法局联合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1、王某在兴隆台文化局家属楼南面楼下私自占地开烧烤店情况属实,该宗地为辽河油田长征化工助剂厂于2002年转让给盘锦天业建筑有限公司,转让时部分厂区用地未办理用地手续。该案件反映的“幸福的小院饭店”在未办理用地手续范围内,属于私自占地。该处房屋(幸福的小院饭店)属于原助剂厂的公共厕所及仓库,房主2002年建造天业公司综合楼商网及住宅楼时作为仓库使用,因该房年头太长,影响住宅环境,2004年房主将房屋进行维修,后因该房漏雨塌陷,把房盖换为彩钢瓦房顶。院内暖棚及东侧看护房也属原有,后因年久失修进行了维修。以上建筑2010年前市里的航拍图上均有体现。2、油烟未经处理直排小区,该情况属实。3、夜间噪声严重扰民情况不属实。经监测,昼间噪声值为44.7分贝、49分贝;夜间噪声值为39分贝和43.7分贝,噪声值均不超标。 经查,另发现该院内还有三处临时搭建的铁板棚子,系违章建筑。         部分属实 针对投诉的问题,1、私自占地情况,盘锦市国土资源局兴隆台分局执法监察大队已开展相关调查,待所有取证工作完成后,依照其违法行为对其进行处理;2、油烟未经处理直排小区,油烟污染问题,盘锦市兴隆台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以罚款5000元;目前该饭店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3、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三处违章建筑,兴隆台区综合执法局下达限期自行拆除的拆违公告,限三日内自行拆除,该店业主书面承诺3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由兴隆台区综合执法局强制拆除。  
2 6282 来信:位于双台子区礼贤路原家具市场南门县高中家属楼并列南30米的双台子私营管厂未悬挂任何牌照及证书类证明,经常夜间生产,噪音异味扰民严重。附近居民多次向当地北建社区反映情况,以没有管理权限搪塞投诉人。另反映该厂私搭违建仓库,存放易燃原材料存在火灾隐患等。举报人曾于4月16日向民心网反映,仍未得到解决。 双台子区 噪音、异味 2017年5月27日、28日,盘锦市双台子区环保局联合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区分局辽河派出所、盘锦市双台子区辽河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进行了调查,经查:该企业是盘锦市双台子区海燕塑料厂,96年建厂,97年开始生产。属于私营企业,法人是杨泽文,经营范围是塑料加工销售。
1、“未悬挂任何牌照及证书类证明”举报情况不属实。该塑料厂大门口没有悬挂工厂的牌匾,但有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11102605090755)和环保手续。
2、“经常夜间生产,噪音异味扰民”举报情况不属实。该厂规模较小,总占地面积为373平方米,生产厂房面积大约100平方米,库房加上门卫房面积约270平方米。主要设备是三条拔管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电机、气泵等。生产工艺是采用线性低密度聚乙烯作原料,通过管套电加热器加热原料至熔融状态,进入拔管生产线一次成型,生产白色塑料管产品。整个生产过程简单,无化学反应,也不添加其他辅料或添加剂。原料和产品无异味,生产过程也不产生有明显异味的中间产物。生产过程中的噪声主要由电机和气泵产生,生产噪声不大,又由于厂房外墙包有一层苯板和彩钢板,生产噪声对厂房外环境影响较小。5月28日,双台子区环保局委托盘锦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企业厂界大气和环境噪声进行监测,区环保局要求企业在监测时满负荷生产。5月30日,监测报告显示,大气异味恶臭浓度值和噪声量值均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截至2017年5月27日前,环保部门未接到对该塑料厂的同类投诉。
3、“该厂私搭违建仓库”举报情况属实。经双台子区辽河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海燕塑料厂有产权厂房238平方米,无照房屋135平方米。(有土地使用证面积282平方米)
4、“存放易燃原材料”举报情况不属实。经公安局双台子分局辽河派出所调查核实,该塑料厂仓库存放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原料和白色塑料管产品,不属于易燃材料。但是,该厂确实涉及消防不合格问题,辽河派出所已经在2017年5月5日检查时发现了消防问题,并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一个月整改完毕。
部分属实 对海燕塑料厂“私搭违建仓库”问题,双台子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辽河街道办事处处理。该地块确实存在无照房屋,因已列入动迁区域,2018年房屋征收时,将由规划、土地、产权等部门对无照房屋统一认定为违建房屋后拆除。
对于该塑料厂存在的消防问题,2017年5月5日,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辽河派出所已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整改情况如下:1、该场所已购买了灭火器,目前已自行停业。 2、涉及电路问题,已经下达了整改,正在整改当中。3、5月5日在对其检查时,未发现有烧煤取暖情况,也对其下达整改,要求不允许在厂房内烧煤取暖。4、关于搭建木质仓库存放塑料制品的情况:该仓库无房照,公安机关已经令其将木质仓库内的塑料产品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