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二十五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4505 | 大洼区清水镇立新加油站西稻田地有一油泥厂,无任何手续,油泥随意堆放,当地安监、环保、公安等部门来处理也没处理干净,只把坑里的部分油泥拉走了,剩下的直接用土盖上,污染村民稻田地。 | 大洼区 | 其他 | 5月21日,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进行现场核查。 1、“大洼区清水镇立新加油站西稻田地有一油泥厂,无任何手续”举报情况属实。该企业实为盘锦恒明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未办理环保手续。 2、“油泥随意堆放”举报情况属实。该企业从2010年8月建成投产,2011年因企业经营者盗窃原油,被判刑入狱7年。因此,企业停产,工人解散,但留有门卫1人。2013年底,县环保局在环境排查中,发现企业厂区东侧有一油坑,要求企业把废油坑内的油泥送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把此事项告知门卫)。2014年初,按照“两高”司法解释,县环保局将该案件移交县公安局辽保大队处理,但因找不到企业负责人,油坑一直未得到清理。2015年9月,大洼区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局联合执法,对企业进行关闭取缔。之后,对企业生产设备进行拆除,现已无生产能力。目前,厂区已改为停车场。 3、“当地安监、环保、公安等部门来处理也没处理干净,只把坑里的部分油泥拉走了,剩下的直接用土盖上,污染村民稻田地”举报部分属实。为了减轻该油坑对环境的影响,县环保局会同县公安局辽保大队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7日委托盘锦辽河油田远达油污泥处理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共计在油坑内清理出油泥412.98吨,由于远达公司油泥贮存场所贮存能力有限,因此油坑内西侧还有部分油泥未得到处理。 2017年5月21日,大洼区环境监测站对盘锦恒明石化有限公司四周农田排水沟及其汇入赵圈河镇排水总干上、下游水质进行监测,均达到农田灌溉水标准,未对村民稻田造成污染。 |
部分 属实 | 对企业油坑内西侧还有部分油泥未得到处理的问题,2017年5月21日,盘锦市大洼区政府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共清理出320.58吨油泥,暂时存放到有“三防”措施的厂房内,等待送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目前油坑已经回填,恢复原貌。 | 无 |
2 | 4520 | 2016年大洼区清水远达油泥处理厂在大洼镇西山高速路口南道东侧倾倒掩埋2、3万吨未经处理的油泥,举报无人管。 | 大洼区 | 其他 | 5月21日,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进行现场核查。 经查:1、“2016年大洼区清水远达油泥处理厂在大洼镇西山高速路口南道东侧倾倒掩埋2、3万吨未经处理的油泥”,举报不属实。 2016年7月1日,市、区环保部门、公安部门联合对大洼高速公路出口南约200米处厂区进行检查。盘锦辽河油田远达油污泥处理利用有限公司租用此厂区存放从盘锦利生环保产品公司购买的做为生产型煤辅助材料的粉煤灰。(并非油泥),共计13010吨(并非2、3万吨)。因盘锦辽河油田远达油污泥处理利用有限公司院内贮存能力有限,企业内部研究决定将部分粉煤灰拉运到厂外临时存放(并非掩埋),并与临时存放场所的所有人签定了场地租用协议,但企业租用的场地无“三防”措施,大洼区环保要求企业立即将粉煤灰全部拉回厂区。该企业从9月7日开始至9月20日在大洼区环保局监督下将所有粉煤灰运回厂区,共计约1.4万吨。 大洼区环保局根据此情况于2016年9月18日对企业下达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大环罚字【2016】第19号),对企业行政处罚10万元,罚款已缴纳到位。 2、“举报无人管”举报情况不属实。2016年7月4日,大洼区环保局接到上级部门转来的群众信访投诉事项,反映“当地有一家处理油泥的炼油厂,大量的外运油泥,并且在高速公路出口南边约200米大量堆积油泥,气味难闻,污染地下水”。环保部门对投诉事项处理后,欲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但所留电话一直停机,无法联系。 |
不属实 | 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对企业加强环境监管,加大检查频次,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 无 |
3 | 4538 | 盘山县沙岭镇小于家村中成浩屠宰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厂外南侧坑内,水满后造成溢流进入附近灌溉水渠,5月11日县环保局责令屠宰场停产整改,但该屠宰场准备5月20日开始继续屠宰,停产期间请村民吃饭,让村民不要举报此事。 | 盘山县 | 水污染 | 此案件与第9批791内容基本相同,已办结。调查过程中发现,投诉人所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盘山县沙岭镇小于家村盘锦市中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时机械噪声扰民,向厂区东墙外排放腥臭味废水,锅炉冒黑烟等问题。盘山县环境监测站对生产锅炉、生产废水和厂界外噪声等情况开展环境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大气、生产废水、噪声均超出排放标准值。经现场调查未发现该厂向东墙外排放废水,该厂东墙外以前为村民垃圾堆放点,确实存在异味,现已清理干净,栽种树木绿化。厂东侧还有一废弃养鱼池,池内水质发黑并伴有臭味,此坑多年来无人看管,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向池塘内排放废水。盘山县环保局责成沙岭镇政府对池塘进行清理,池塘已清理并回填。企业目前仍在停产整改,整改完成后盘山县环保局对企业进行监测,各项污染因子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 部分 属实 | 此案件与第9批791内容基本相同,已办结。 根据调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盘山县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该企业锅炉超标排放行政罚款15万元,对生产废水超标行为处以行政罚款5166元 。同时对噪声超标行为采取减震,吸、隔音措施,对锅炉、废水超标问题责令整改,停止一切生产行为,制定整改方案、计划,限期完成整改。 | 无 |
4 | 4596 | 大洼区新兴毛家村南有一个防水卷材厂,生产期间乱排废气、废水,无任何环保手续。举报人曾多次给当地环保局打电话,没有得到解决。 | 大洼区 | 其他 | 5月21日,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进行现场核查。 经查:信访人举报的企业名为盘锦玉华保温材料厂,该企业因未办理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于2015年8月,被大洼区环保局予以查封。至今未生产。1、“大洼区新兴毛家村南有一个防水卷材厂”举报情况属实。大洼县新兴毛家村南确有一防水卷材厂,名为盘锦玉华保温材料厂。2、“生产期间乱排废气、废水”举报情况不属实。该企业生产时所产生的废气为搅拌和浸涂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和导热油炉加热时产生的烟尘和SO2。沥青烟通过沥青烟气净化系统后,由排气筒排放;烟尘及SO2通过多管陶瓷除尘器和湿式脱硫二级除尘脱硫处理后,通过 25米的烟囱排放。生产中产生的废水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3、“无任何环保手续”的问题,部分属实。企业建设项目于2008年5月通过大洼区环保局审批(大环发【2008】28号),但未验收。4、“举报人曾多次给当地环保局打电话,没有得到解决”举报情况不属实。2015年8月29日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接到群众投诉后,于2015年8月31日对企业进行了查封,已将处理结果向投诉人反馈,企业停产至今。 |
部分 属实 | 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对企业进行加密监管,如发现企业有擅自生产的行为,将依法严厉处罚。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