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二十四批)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4229 | 盘山县高升镇鑫旭大街北侧500米盘锦希望天承农牧有限公司屠宰废水通过暗渠排至高采学校西段河里并伴有异味。 | 盘山县 | 水污染 | 5月20日,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到盘锦希望天承农牧有限公司现场调查。经查,盘锦希望天承农牧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开工建设,2014年10月建成,盘锦市环保局于2011年7月28日对该项目批复环评。企业在项目建成后调试约两个月后停产至今。企业建有1000立污水处理站一座,试生产期间污水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排水口连至镇污水管网,2014年到2016年监察记录,未发现企业通过暗渠排污的违法行为。调阅2013-2016年信访档案,未发现有关于该企业的信访举报记录。 | 不属实 | 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责令企业补办环保手续,在通过环保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 | 无 |
2 | 4258 | 来信:一是振兴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内盘锦市振兴纸业集团公司的造纸厂污水处理厂应付检查时开启,平时不用,生产污水通过六个氧化池处理,根本不起降解作用,后通过一条小渠直排双台河入海。造成河水及海水严重污染。二是此造纸厂在东郭镇、羊圈子镇100米-300米深之间打深水井14眼,供给造纸厂生产使用,致使地下水严重流失,造成两镇水田不能灌溉,曾多次上访未果。三是造纸厂有两台50万吨锅炉无脱硫、脱硝装备,生产废气直排大气,异味严重扰民,污染大气环境。 |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 | 水污染、大气污染 | 此件与1386投诉为同一企业,投诉内容基本相同,已办结。2017年5月21日,盘锦市辽河口环保局现场检查,经查:“一是振兴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内盘锦市振兴纸业集团公司的造纸厂污水处理厂应付检查时开启,平时不用,生产污水通过六个氧化池处理,根本不起降解作用,后通过一条小渠直排双台河入海。造成河水及海水严重污染”投诉问题不属实。5月21日,辽河口环保分局委托盘锦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氧化塘上下游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企业污水符合排放标准。企业有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台账、药剂量使用台账,废水处理后流入芦苇湿地,芦苇湿地末端排放口进行封堵,废水不再排至其他外环境。因此不存在直排双台河入海。“二是此造纸厂在东郭镇、羊圈子镇100米-300米深之间打深水井14眼,供给造纸厂生产使用,致使地下水严重流失,造成两镇水田不能灌溉,曾多次上访未果。”此投诉问题部分属实。经核实:企业现有13口地下水井,其中东郭镇7眼,石新镇6眼,羊圈子镇没有取水井,作为企业生产用水。盘锦市水利局颁发取水许可证,编号201400067566、编号201400069197,取水量共计386万立方米。“三是造纸厂有两台50万吨锅炉无脱硫、脱硝装备,生产废气直排大气,异味严重扰民,污染大气环境”此投诉部分属实。“该厂锅炉无脱硫、无脱硝设备” 举报情况属实。辽宁振兴生态造纸有限公司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按照监测规范要求,在例行监测中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一直达标排放.因此,企业就没有建设脱硝设施。 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该企业两台循环流化床锅炉一直采用炉内喷钙方式进行脱硫,为了稳定达标2017年4月7日,企业与上海智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正式签署锅炉脱硫项目工程合同,目前该项目塔体及厂房基础已施工完成,塔体钢材已运至现场,安装工作已经全面展开。预计7月底前安装完毕,并投入生产运行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造纸厂有两台50万吨锅炉,生产废气直排大气,异味严重扰民,污染大气环境”投诉问题不属实。 企业建有2台6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布袋除尘,炉内喷钙脱硫,不存在生产废气直排大气和异味扰民问题。 |
部分属实 | 此件与1386投诉为同一企业,投诉内容基本相同,已办结。2017年5月10日,经盘锦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裁量集体审议委员集体讨论决定:对辽宁振兴生态造纸有限公司SO2超标排放问题行政处罚30万元,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确保达标排放。对白泥未按环保要求管理问题行政处罚10万元。要求企业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固废贮存设施,消除环境污染。 | 无 |
3 | 4323 | 大洼区辽河口东升砖厂、盘山县甜水砖厂、盘山县胡家砖厂、盘山县高升砖厂排烟不达标,影响周围环境。 | 盘山县 | 大气 污染 | 2017年5月20日,盘锦市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经济发展服务局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盘锦市辽河口东升砖厂排烟不达标,影响周围环境”投诉情况属实。该企业工商登记名称为盘锦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羊圈子镇东升粉煤灰空心砖厂,该企业一直间歇生产并销售粘土实心砖。因该企业属落后产能,2017年5月16日,盘锦市工商局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分局吊销了辽河口东升砖厂营业执照,由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该企业持续管控,企业无法生产。该企业急于将剩余的部分生产原料加快生产完毕,擅自开工生产,为避开白天监管时段,生产全部在夜间进行,导致非法排烟影响周围环境。5月20日,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进行现场调查,经查:1.“盘山县甜水砖厂排烟不达标,影响周围环境”举报情况不属实。盘山县甜水砖厂(盘山县新立空心砖厂)建于2012年3月,主要生产煤矸石烧结砖。目前处于生产状态,环保手续齐全。经过监测,该砖厂排放气体达标。2.“盘山县胡家砖厂、盘山县高升砖厂排烟不达标,影响周围环境”举报情况不属实。盘山县胡家砖厂(盘山县胡家镇同创新能源建材厂),主要生产煤矸石烧结砖,2017年4月建成投产,于2017年5月15日停产至今。“盘山县高升砖厂”(盘山县高升镇联合砖厂),主要生产煤矸石标砖。2014年5月投产,于2017年4月15日停产至今。对2家企业检查时未发现冒黑烟现象,查阅信访档案,也没有接到过关于两家企业“排烟不达标,影响周围环境”的信访投诉。3、其他问题:盘山县胡家砖厂、盘山县高升砖厂两家企业无环保手续。 |
部分属实 | 1、对辽河口东升砖厂属落后产能问题,2017年5月16日,盘锦市工商局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分局已吊销辽河口东升砖厂营业执照,2017年5月18日,辽河口经济区经济发展服务局对该企业所在地羊圈子镇政府下达了《关于对东升粉煤灰空心砖厂实施不可修复性拆除的函》,请羊圈子镇政府于2周内对该企业生产设施完成不可恢复性拆除。2、对盘山县胡家砖厂、盘山县高升砖厂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问题,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对盘山县胡家镇同创新能源建材厂行政处罚11.74万元。对盘山县高升镇联合砖厂行政处罚12万元,责令两家企业停产,限期补办手续。 | 无 |
4 | 4339 | 来信:“兴隆台区辽河油田华油实业公司环保一公司几千吨油泥未处理,填埋在院内养鱼池等处。” | 兴隆台区 | 危险 废物 |
2017年5月20日,盘锦市兴隆台区环保局联合盘锦市环境监察局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辽河石油勘探局华油实业公司环保工程公司隶属于辽河石油勘探局华油实业公司。主要焚烧处置辽河油田分公司采油作业所产生的落地油泥和联合站内的清罐底泥。1、“填埋在院内养鱼池等处”举报情况属实。2017年3月19日,盘锦市环境监察局环境执法人员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院内东北角油泥晾晒平台东侧30米(原鱼塘)、晾晒平台北侧两处挖掘出的土中含有大量油泥。该行为涉嫌油泥非法填埋。盘锦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消除污染,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2017年4月14日,将此案移交盘锦市公安局辽河保护区分局立案侦查。2、“兴隆台区辽河油田华油实业公司环保一公司几千吨油泥未处理”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7年4月28日,辽保分局和市环监局共同对清理出来的油泥在该公司地磅进行了称重,清理出来的油泥晾晒平台东侧30米(原鱼塘)82吨、晾晒平台北侧77吨,非举报人所说的“数千吨”。 | 部分属实 | 对辽河石油勘探局华油实业公司油泥非法填埋行为,盘锦市环保局已进行处罚,已于4月14日移交辽保分局立案侦查。2017年5月18日,华油环保工程公司已委托盘锦科力安石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监测方案,由沈阳泽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非法填埋油泥现场周边区域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结果均不超标。 | 无 |
5 | 4438 | 双台子区精细化工园区无污水处理厂,园区各企业尤其是辽宁佰达佰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污水直排市政管网,直排雨水管网,污染周边环境。 | 双台子区 | 水 | 2017年5月20日、21日,盘锦市双台子区环保局进行了调查,经查:精细化工产业园区共有涉水企业10家,其中已建成投产7家、建成未投产1家、试生产1家、在建1家。 1、“双台子区精细化工园区无污水处理厂”举报情况属实。原因是随着园区产业集群扩大,入驻企业数量增加,园区于2015年开始重新编制总体规划环评,于2016年9月取得市环保局批复(盘环函[2016]110号)。新的规划环评批复中要求“园区污水处理厂应在2017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在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投入使用以前,园区污水暂依托华锦集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园区已计划建设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工程分两期建设,每期建设1万吨/日工程,该项目选址已确定,土地已经平整,一期工程将于6月份开工建设,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2、“园区各企业尤其是辽宁佰达佰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污水直排市政管网,直排雨水管网”举报情况不属实。园区内涉水企业已建成投产企业共有7家。其中,4家企业(辽宁北方戴纳索合成橡胶有限公司、盘锦锦阳化工有限公司、辽宁北化鲁化化工有限公司、盘锦宏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北方华锦集团污水处理厂;1家企业(辽宁全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产生的冷凝水外委到盘山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不进入园区污水管网;2家企业(辽宁恒跃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盘锦天宇胶业有限公司)生产污水经预处理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城市污水处理厂入口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盘锦市第二城市污水厂;园区内涉水企业建成未投产的1家。为盘锦蓝海石化有限公司;园区内涉水企业试生产的1家。为盘锦中鸿化工有限公司,试生产期间产生35吨生产废水,储存在厂区内未排放;园区内涉水企业在建的1家。为辽宁佰达佰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的4840吨/年邻磺酰苯甲酸甲酯生产项目正在建设主体土建工程不存在污水排放问题。上述3家企业在投产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将污水排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或外委到华锦集团污水处理厂等企业进行处理。现场调查各涉水企业均不存在生产污水“直排雨水管网”现象。3、“污染周边环境”举报情况不属实。园区内涉水企业生产污水均经过预处理后,按照环评要求排放或外委处理,不存在直排问题,不存在“污染周边环境”现象。 |
部分属实 | 对“双台子区精细化工园区无污水处理厂”问题,盘锦市双台子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园区管委会督促中化工程集团环保有限公司加快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制定详细周密的项目建设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承诺2017年底前一期污水处理工程建成投入使用,逾期未完成承担主体责任。 由双台子区环保局加强企业监管,确保各涉水污水处理设施正常平稳运行,排放各项污染物指标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城市污水处理厂入口标准限值。 |
无 |
6 | 4444 | 盘锦市国贸饭店多年来私打自打井,破坏地下水资源,影响周边环境。 | 兴隆台区 | 2017年5月21日,盘锦市水政监察支队会同市水资源管理局、兴隆台区水资源办、兴隆台区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联合对国贸饭店进行了实地检查核实,经查,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1、“盘锦市国贸饭店多年来私打自打井”部分属实。国贸饭店原有两眼水井,其中一眼水井于2006年已废弃并填埋,另一眼水井在2006年曾安装调试过地源热泵,有过短暂取水行为,但因地源热泵效果达不到使用要求而放弃使用并封闭。据现国贸集团负责人陈述,该井在2003年国贸饭店承租盘锦大酒店时就已存在,但没有该水井原始档案。调查组与原盘锦大酒店经营者多次联系,但始终联系不上,水井产权人至今不详,无法最终确定产权人身份。因此,目前无证据认定此井为国贸饭店所打。2、“破坏地下水资源”部分属实。2006年一眼井因安装地源热泵,有过短期取水行为,地源热泵未对地下水水质造成破坏,且自2006年封井后至今,未发现取水行为,因此该行为对地下水资源有一定程度上影响,但未造成破坏。3、“影响周边环境”不属实。经核查,目前该井因封停未取水、未使用,对周边环境未造成影响。 | 部分属实 | 1、鉴于该井在水利部门无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又无法确定水井产权人,盘锦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国贸饭店对现有水井保持封闭状态,不得使用。 2、虽国贸饭店在地源热泵安装调试期间存在违法取水行为,但已超过行政处罚追责规定时效。 3、盘锦市水利局对举报情况将进一步核实,并加强对国贸饭店的日常监督管理,增加巡查频次,防止违法打井、违法取水案件的发生。 |
无 | |
7 | 4454 | 兴隆台区兴油街钻工新村银龙小区一楼饭店、烧烤店、浴池排烟对着小区院内,浓烟滚滚,严重扰民。 | 兴隆台区 | 大气 | 2017年5月20日,盘锦市兴隆台区环保局与街道、社区到现场调查。经查“兴隆台区兴油街钻工新村银龙小区一楼饭店、烧烤店、浴池排烟对着小区院内,浓烟滚滚,严重扰民。”举报情况属实。目前,该区域有3个餐饮业正在经营。其中1家小型烧烤店、1家饺子馆、1家面馆,每家店均已安装了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使用正常,但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1家浴池对着居民区侧有一换气口,有异味排放。 | 属实 | 对银龙小区一楼饭店油烟污染问题,盘锦市兴隆台区环保局对3家餐饮业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期15日内设立专用烟道;1家浴池的换气口立即自行封闭(已封闭)。 | 无 |
8 | 4462 | 双台子区东风街荣诚白铁白钢通风、断桥门窗厂、超级铁艺行等多家塑钢门窗厂生产时噪声扰民、异味扰民。 | 双台子区 | 噪声、大气 | 2017年5月20日、21日,盘锦市双台子区环保局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区域为东风街(城市主干道),商户都是临街住宅商网,共有白铁白钢、铁艺、门窗厂等加工户10家,其中白铁白钢加工户6家、铁艺加工户1家、门窗加工户2家(其中1户只接活,不加工)和白铁白钢、铁艺、门窗综合性加工户1家。1、“双台子区东风街荣诚白铁白钢通风、断桥门窗厂、超级铁艺行等多家塑钢门窗厂生产时噪声扰民”的问题属实。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区域9家商户加工作业时均可产生噪声,特别是部分商户在室外作业,在白铁白钢加工时,工人用工具敲打白铁时产生不规律噪声(属于社会生活噪声)。由于加工作业时产生的噪声与主干道汽车产生的噪声混合在一起,无法进行有效的监测。2、“异味扰民”的问题属实。只有铁艺加工户有刷漆业务,但现场未发现刷漆现象,无法进行异味监测。经核实,铁艺加工商户存在偶尔室外手工刷银粉,确有偶发性异味扰民的现象。 | 属实 | 对该区域噪声、异味扰民问题,盘锦市双台子区政府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派出所、区环保局、街道社区召开信访协调会,要求各单位按各自工作职能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如下:1、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该区域10家商户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各商户停止室外加工。2、2017年5月20日下午1点30分,双台子区环保局和建设派出所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该区域10家商户进行了告知,禁止中午12点至14点、18点至早8点加工,如再次发生噪声扰民现象,将依法依规处理。3、2017年5月22日下午2点,在东风社区会议室,建设街道办事处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环保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派出所、东风社区、商户(白铁、铁艺、门窗加工)、居民代表召开座谈会,会议由区环保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建设派出所分别向居民代表和商户就噪声扰民处理流程进行宣传,对商户的经营作业时间提出要求,并委托4名业主担任监督员,对发现的占道经营、噪声、异味扰民现象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