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十一批)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1 |
1035 |
一是盘山县古城子镇兴牧集团肉联厂每天夜间24时后用车辆将屠宰产生的下脚品等废物运至辽河三岔河倾倒该违法行为已持续4年。二是兴牧集团磷肥厂夜间生产浓烟滚滚,气味刺鼻。 |
盘山县 |
水污染、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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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5月6日,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进行现场核查,通过对企业进行询问及勘查,盘山县兴牧集团肉联厂曾于2017年4月份夜间分3次倾倒屠宰产生的污水混合物,倾倒地点为岗皮岭子村坝外三岔河边。盘锦市盘山县古城子镇政府已对倾倒物进行清理。5月10日,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对是否存在“盘山县古城子镇兴牧集团肉联厂每天夜间24时后用车辆将屠宰产生的下脚品等废物运至辽河三岔河倾倒该违法行为已持续4年”这一行为无法核实,将此案移交至盘山县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第二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5月6日,盘山县环保局对兴牧集团磷肥厂进行检查,经核实:企业现已停产,无法采样监测,调阅4年来信访投诉案件记录未发现此类投诉,盘山县环保局多次夜查也未发现“兴牧集团磷肥厂夜间生产浓烟滚滚,气味刺鼻”的问题,该举报不属实。 |
部分 属实 |
第一个问题,对“盘山县古城子镇兴牧集团肉联厂每天夜间24时后用车辆将屠宰产生的下脚品等废物运至辽河三岔河倾倒该违法行为已持续4年”举报问题,盘山县环保局多次排查未发现此现象,将此信访事项移交至盘山县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第二个问题,兴牧集团磷肥厂已查封,处于停产状态。 |
约谈1人,组织处理(免职)1人,党纪处分(警告)1人 |
2 |
1051 |
兴隆台区辽河路辽西蔬菜批发市场每日深夜1时至7时营业,噪声扰民。 |
兴隆 台区 |
噪声污染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5月9日,盘锦市兴隆台区环保局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投诉人所反映的批发市场全称是盘锦新跃农贸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位于辽河南路兴隆大街北侧,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属于早市批发市场。2014年以前该批发市场为路边经营,2014年新跃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成立后,逐步转为目前的半露天批发市场,承担全市各大集贸市场的蔬菜批发。该批发市场营业时间大约为零时30分至早6时30分。市场周边2栋住宅楼,72户居民。每天上货车辆约150辆左右,床位200个,经营摊主150人左右,每天早上流动人群大约500人。5月7日凌晨2:30分至早6:30分,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批发市场周边分3个时段和2个点位进行噪声监测。夜间噪声值分别为51.7dB,50.2dB;57.2dB,50.6dB,该区域属于二类区,噪声值超标;昼间噪声值为57.6dB和53.2dB,噪声值不超标。 |
属实 |
针对该市场存在噪声扰民的问题,兴隆台区环保局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市场采取如下降噪措施:1、所有固定车辆必须从北门入场,所有活动进场车辆由西侧(远离居民楼)进场,并规定进场时间,所有进场车辆必须摘除倒车提示装置;2、东侧临近两栋居民楼的两排摊位禁止中型货车以上的车辆进入,保证与居民楼的最近距离达到50米以上;3、经营商户不得高声叫卖,不得使用喇叭等扩音设备;4、严格控制经营时间,早上6:30之前必须全部撤除摊点。该市场现已列入搬迁计划。 |
无 |
3 |
1066 |
高升镇工业园区内宋大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简单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
盘山县 |
水污染 |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宋大房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通过验收(盘县环验【2017】09号),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符合《辽宁省污水排放综合排放标准》。 盘锦宋大房食品有限公司建有500t/天污水处理站一座,通过厌氧-好氧-沉淀污水处理工艺,出水能达到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标准,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满足设计要求。该公司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达标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符合环保要求,不属于“简单处理”。5月6日,盘山县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经查:5月5日该企业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断电引起企业污水处理站菌群死亡,无法进行正常生化处理,造成污水数据突发异常,不能取样监测。现生产废水处于污水暂存池,无外排现象,与盘锦双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处理协议,每天午后拉运至双泰污水处理公司处理,盘山县环保局要求企业尽快恢复污水处理站装置运行,待污水处理站平稳运行后,盘山县环境监测站进行加密监测,如监测数据超标,将依法严厉处理。 |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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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要求企业必须尽快保证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污水必须达到《辽宁省污水排放综合排放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如有超标行为,依法严厉处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