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卫生监督在行动(六)
为持续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健康监督各项工作全面落实,5月9日至10日,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第一工作组联合兴隆台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对辖区内“四小”场所、现制现售水、学校、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餐饮具消毒企业等场所进行监督执法检查。
工作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餐饮具消毒企业厂区环境与布局、生产区卫生、物料仓储运输、生产过程卫生、卫生质量管理体系、人员卫生、档案管理、生产设备等情况;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情况,生活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直饮水机的滤芯清洗消毒情况;“四小”场所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卫生设施设备运行、客房清扫等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现售现制水卫生许可审批、水质检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滤芯更换等情况;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管理档案建立、技术人员配备与仪器设备设置使用情况,质量控制情况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共抽查餐饮具消毒企业1家、学校1所、公共场所4家、医疗机构4家、现制现售水2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1家,发现问题36处。针对存在问题的经营业户,卫生监督员耐心指导整改,对需跟踪整改的问题,责成兴隆台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跟进整改到位。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查缺补漏,督促各单位落实相关管理责任和制度,同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开展“回头看”,提高整改质量,做到检查一家、整改一家,巩固一家、提高一家,确保重点领域、重要节点不出问题,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