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卫生监督在行动(一)
为巩固提升我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迅速行动、主动作为,抽调骨干力量、扎实有效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相关工作。3月27日,卫生监督员对兴隆台区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在现场,卫生监督员通过查阅文件、现场问询、现场查看等方式,重点对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医疗废弃物管理、污水处理、卫生管理制度以及采供血机构的血源管理、血液采集、血液成分制备、实验室检测与管理、血液储存与发放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立行立改,切实落实卫生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场所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要求。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将进一步加大对市县区各级医疗机构的监督指导力度,用实际行动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