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项举措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市食药监局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加强源头治理、过程管控、风险管理、社会宣传,强化五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创卫”工作同创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工作全面结合,同步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卫工作有序开展。市食药监局成立了由一把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细化分解任务指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形成了上下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全员上阵巩固创卫成果。市食药监局全员出动,成立12个督导检查组,深入街道、片区,坚决做到保证时间、保证责任、保证人员、保证质量,全覆盖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同县区监管部门进行了反馈、督促整改,全力以赴投入到“创卫”督导检查中。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抓创卫重点点位整改。对照“创卫”标准分别制定食品小作坊、食品店、餐饮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借助基层协管员和网格员的力量开展地毯式排查。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摸清食品生产重点区域情况,建立重点区域风险问题清单,制定针对性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消除区域食品安全隐患。全市5000多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建立率100%;全市4000多家“三小”单位持证率提升到100%。
四是强化监管执法,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餐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严抓“五病”调离工作,将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职业禁忌人员调离从业岗位,保证餐饮操作过程中不受病菌污染。以亮证经营、消毒记录、索证索票、“三防”设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为重点整治对象,做到每店必查,不漏一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提升执法震慑效果。对农贸市场采取了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经营场所整齐有序。督促市场开办机构建立卫生制度,设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并保证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等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监督检查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持证经营。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对市场活禽销售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并保证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形成社会共治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创卫知识,发放相关资料10000余份。发挥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与卫计、城管、公安等多部门联动协作,对群众关心重点难点问题重拳治理,引导群众参与到创卫监管工作中来。同时,还积极开展食药安全健康教育,组织专业人员到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开展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宣讲活动,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