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教育系统多措并举唱响“创卫”之歌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盘锦市教育系统把创卫工作列入年度教育工作总体目标计划,作为一把手工程,动员和组织全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活动,学生健康素质得到有效提升,美丽校园风貌逐渐形成。
全市教育系统以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大力加强校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提高师生文明意识为主要内容,通过LED屏幕、宣传栏、国旗下讲话、黑板报、校园广播、班团(队)会、宣传图片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创卫活动,结合实际宣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宣传卫生健康的基本知识,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良好文明习惯的养成。
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工作,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全市中小学全部开足、开齐健康教育课,做到“七有”,有教学计划、有教师、有教材、有教案、有课时、有评价、有试卷,保证每两周1课时。通过健康教育课向学生传授健康知识,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卫生行为的形成率。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定期为学生开设讲座,通过谈话、活动等方式解除学生心理困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中职、普通高中专题讲座每月1次。中小学每学期1-2次健康知识考试,活动形式多样。校医或保健教师定期检查学生卫生行为习惯。
做好常见病及传染病防治工作。认真开展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加强学生健康监测、指导工作。小学、幼儿园在儿童入学、入托时认真查验接种证。学校开展晨检工作,有因病缺课登记、就诊情况追踪,疫情报告无瞒报、漏报现象。重点做好学生青春期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理健康教育和控烟教育等,培养学生健康健全的人格。重视艾滋病预防,各学校开展了多次专题讲座。建立传染病等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治理工作。健全学校各项制度,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加强校园环境建设,认真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校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绿化、美化工作,努力创造环境育人的良好氛围,确保校园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卫生状况良好;教室、寝室清洁明亮,通风良好,空气清新,被褥常晾晒、清洗,保持干净整洁;办公室、教室无“脏、乱、差”现象;校园内外环境整洁、绿化美化、道路硬化、下水道通畅,做到无杂草、无垃圾、无痰迹、无污水洼池、无乱写乱画、无蚊蝇滋生等,卫生状况良好。学校教室等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灯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标准。加强对学校厕所的卫生管理。学校厕所符合标准和卫生要求,及时消毒杀菌,保持干净、卫生。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制定控烟制度,每层楼道、会议室、接待室、门卫、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均有禁烟标识,在校园内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的“除四害”工作。做好楼内环境卫生和门前“四包”工作,协调综合执法局、食药监局、交警等部门强化校园周边200米内环境整治。
加强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卫生管理。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全部达到B级标准,其中A级达35%。学校食堂严格进行餐具消毒和存放,操作间环境整洁,主、副食品的采购和贮藏符合卫生要求,有防鼠、防蝇等“四防”设施。学校商店、饮水定期检验,确保质量达标,禁止使用桶装水,鼓励走读生自带饮用水,住宿生统一使用有资质的净水器生产厂家提供的饮用水。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教育,严禁向学生出售“三无”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确保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通过创卫工作,教育系统完善了全市教育系统卫生基础设施,提高了学校卫生管理水平,规范了学校健康教育,强化了机关工作人员和师生卫生意识和习惯养成,改善了机关和校园环境卫生,保障了师生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