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强化“七项监管”综合治理城市卫生环境
自《国务院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下发以来,盘锦市强化“七项监管”综合治理城市卫生环境。
一是强化“户外广告监管”。全年拆除城区范围内不符合城市规划、严重影响市容景观的户外广告4414处,统一规范制作商网户外广告,打造出多条样板街。二是强化“滴撒遗漏监管”。督导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运输。三是强化“早夜市监管”。加强临时性市场保洁管理,规范管理早夜市10处和蔬菜批发市场3处,临时性商品市场18个。四是强化“露天烧烤监管”。取缔建成区内主要街路、重点部位露天烧烤和室外占道摆餐桌3504处,没收炉具527个。五是强化“门前四包责任制监管”。把公共场所的市容环境卫生落实到具体单位、商业、企业。六是强化“建筑工地监管”。对全市59个建筑工地按照《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规范建筑围挡、物料堆放、冲洗设施、职工食堂、宿舍、厕所的管理,使之符合卫生要求。七是强化“集贸市场监管”。改造大洼区鹤吉市场、双台子区东风市场等3个老旧市场,规范不符合要求的市场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