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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爱卫字[2016]32号 关于在我市开展灭蚊蝇统一行动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6-09-01 浏览次数:124

各区、县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辽河油田、市林园局:

    今年夏季,气温闷热,降水频繁,为蚊、蝇等害虫的孳生繁殖创造了有力条件,特别是蚊子,今年又多又大,广大群众深受蚊蝇的侵害,市民反映强烈,多起群众投诉,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为降低全市蚊、蝇等害虫密度,有效切断虫媒传染病的传播途径,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创造一个卫生健康的居住环境,根据市领导的指示要求,我们下发通知,要求在七月上旬集中开展灭蚊蝇的基础上,8月10-12日,在全市范围内再集中开展一次统一灭蚊蝇活动。为了确保活动真实有效开展,我们要求上报区县领导在通知上的“批示意见”,购买消杀药品收据和灭杀情况报告。双台子区、兴隆台区、盘山县、辽河口生态经济区、辽河油田、市林园局行动迅速、落实较快,大洼区相对迟缓,辽东湾新区没有任何反映。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双台子区副区长徐伟于8月9日下午5点紧急召开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夏季蚊蝇消杀工作会议,对此次消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爱卫办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并向广大居民宣传蚊蝇预防控制知识。

    各街道及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聘请专业消杀队伍于8月10日—12日分别对全区公共区域、垃圾中转站、环卫设施、公厕、五小行业、农贸市场、学校及教育机构、建筑工地、公园、拆迁工地、各大宾馆进行了集中消杀。据统计全区共投入资金约7.8万元,用药氯氟氰菊酯约50箱。

    在用药集中消杀同时,各街道(镇)、社区(村)集中开展了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室内外卫生死角,对积存的污水、淤泥、杂草和垃圾及时清运,消除“四害”孳生地,有效控制了病媒生物繁衍。对餐饮行业,督促采用物理灭蚊蝇方法,如:诱蚊器、电子灭蚊蝇器、诱蝇笼、粘蝇条、蚊(蝇)拍等,并严格要求设置防鼠网。

    兴隆台区继市里统一消杀后的第二轮消杀从8月5日开始展开,主要覆盖新工街道平房区及弃管、老旧小区等32个社区、1350个垃圾箱、140个垃圾房、绿地20余块、市民活动广场10余个。环卫处负责定期对街巷路公共区域的垃圾房、垃圾箱消杀,对环卫设施消杀达到全覆盖。本次消杀活动投入资金3万元。

    大洼区爱卫办制定并下发了紧急通知,向区政府申报关于在全区开展灭蚊蝇统一行动所需经费的请示。区爱卫办向市专业消杀公司借了20箱蚊蝇药和20个电动喷雾器,发放给大洼街道办事处和田家街道办事处。大洼街道组织园林处、公园和小区物业人员对绿化带和生活小区进行了重点消杀,田家街道办事处组织环卫处和物业公司对公园、绿化带和生活小区进行了重点消杀。各街道结合创卫工作,开展了环境卫生整治。各镇结合实际,开展了有针对地消杀。

    盘山县爱卫办制定了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向群众宣传夏季病媒生物消杀重要性,提高了群众对“四害”危害的认识,引导广大群众科学、自觉地开展除害防病活动,达到全民参与的目的。各相关部门近 150人参加消杀喷药。组织10个镇机关干部和村委会成员进行病媒生物消杀安全监督技术指导,投药工作均由经过培训的投药员实施完成。

    以餐饮行业、食品加工制售、建筑或拆迁工地、农贸市场、环卫设施等为重点,各镇、村于8月11日至13日全面深入开展病媒生物消杀行动。广泛发动村民和社会单位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环境,清除卫生死角,大大减少了病媒生物的孳生环境。县爱卫办严格按照病媒生物防制药品及器械选用条件,使用高效、低毒药械,严格规定夏季病媒生物消杀药械的自购品种。

    各镇、村定期对辖区内进行检查与现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查遗补漏,保证了投药灭杀效果。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于8月9日召开会议,制定并下发方案,以各镇为主体,由专人负责,广泛宣传,做到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结合宜居乡村建设,开展了以彻底清理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小区杂草、清运暴露垃圾、清除各类积水为主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对6家居民委,22个村进行了卫生清理整治活动。此次消杀活动三镇购买约2万元的消杀药物,对沿街主路、生活小区居民楼、沟渠、绿化带进行消杀。

    辽河油田制定并下发《关于在油区开展灭蚊蝇统一行动的紧急通知》,8月10-14日,油区各物业服务机构在各自服务范围内集中开展蚊蝇消杀活动。一是各物业公司针对各小区卫生死角、垃圾箱(房)、绿化带周边的垃圾、污水进行彻底清理。组织市政公司做好小区下水井、雨排水井的清淤工作。同时以创卫工作为契机,城管大队对辖区周边流动商贩、露天烧烤进行了清理整治,降低违规经营造成的垃圾乱扔、乱堆问题。二是购置消杀药品,科学开展蚊蝇消杀及防病防疫工作。振兴公司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咨询并联系专业的消杀公司,购买了100瓶蚊蝇消杀药,各单位在做好人员防护、保证安全的基础上,集中开展消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兴隆台公用事业处购药50瓶,25升药品,灭蚊蝇绿地8万平,垃圾房214个,垃圾桶240个。渤海公用事业处使用药品120瓶,对垃圾箱、垃圾房、绿化带、住宅楼开展消杀,灭蚊蝇作业面积23.9万平。最大限度减轻了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发生率,也改善了矿区居民的居住环境。三是加强监管,保证消杀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在进行集中消杀的基础上,为保证蚊蝇防控的持续性,各小区对垃圾箱(房)每周至少消杀一次,并与垃圾清运单位做好沟通,保证垃圾清运的及时性,同时掌握好蚊蝇消杀的时间段,避开居民活动高峰期。服务监察部门针对以上工作,每周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垃圾清运不及时、消杀不到位、垃圾外溢、污水横流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目标。

    市林园局召开会议,传达通知精神,研究部署灭蚊蝇行动,集中力量对管辖的中华路、向海大道、辽河路、林丰路、305国道(城北广场以北)、辽东湾新区,双台子区委托管理的湖滨公园、湿地公园,兴隆台区委托管理的主街主路、广场、游园等处进行消杀,并根据不同的孳生环境,采用了多种灭杀方法。先后出动车辆机械170台班、工人800余人次,喷洒药液1800余吨。在灭蚊蝇行动中,专门派出党委成员带队的检查组对各单位消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解决灭蚊蝇行动中存在的问题。

    建议辽东湾新区写出未落实的情况报告,于8月31日前上报至市爱卫办。

  

盘锦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6年8月23日